■本报记者 刘栋
移动互联网时代,搜罗各地美食早不再是难事,网络订餐已是“随手一点即可得”,不少曾经的“黑暗料理”更是变身为“网红快餐”。对上海这座超过2400万常住人口的超大型城市来说,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成为了市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话题,更是政府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对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草案)》 进行审议。这部条例草案,此前已先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较初稿相比,此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修幅达到93.8%,市场准入更加严格,综合治理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落实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
“抬高”准入门槛确保“源头清爽”
食品消费对外依存度较高,是当前上海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重大挑战之一。来自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目前,上海一年消费的食用农产品有72%要靠外省市供应才能满足,还有大量食品依赖进口,2016年上海口岸进口食品的批次和重量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60.48%和1.13倍。这种消费结构拉长了上海的食品产业链,客观上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风险和监管难度。针对这一特点,条例草案从强化源头治理入手,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记者注意到,像在对进沪食品的准入门槛上,条例草案明确提出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与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对接,并登记相关信息,而进口食品则提出要建立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
“抬高”准入门槛的同时,也有代表认为仍有部分领域需强化监管。市人大代表许丽萍就提出,目前上海在鲜活水产品的监管上存在可追溯性差、活鱼虾难以与产地证明相对应等问题,应积极开展调研和科技投入,探索鲜活水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可行性,推行便捷有效的检测设备等等。
结合国家规定,探索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
近年来不断涌现出的网络订餐平台,让不少市民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各式各样的美食。市民的便捷却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假冒伪劣食品有了销售新渠道;网络订餐来源不可控等等。
事实上,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去年起就已开展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探索,并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了10家主要网络订餐平台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草案结合国家有关规定,专门辟出一节内容探索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在对网络食品经营者以及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上,明确要求其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市食药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照规定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美味无证小型餐饮监管有了“临时备案”
近年来,许多“弄堂美食”借助网络传播成为市民追捧的“网红”,而后又因其无证无照被监管部门叫停,引发不少争议。在前期的立法调研中,也有代表发现了这一问题———不少小型餐饮由于房屋产权、环境影响评价等因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处于违法经营状态,但其又因口味地道等因素受到市民欢迎。
在这次的立法过程中,条例草案针对小型餐饮的管理提出了分类管理的办法。一方面,从保障食品安全和满足市民日常饮食需求相结合出发,着力加强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对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临时备案这一救济措施予以纳管;对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不符合临时备案条件的小型餐饮予以禁止。从食品安全工作“管”“疏”结合的要求出发,在严管食品安全的同时,应当考虑群众的日常生活必需。条例草案还提出要加强商业规划和配套建设,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型餐饮进行临时备案后,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以引导、督促这些小型餐饮依规经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