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年检前才处理违法会被扣车!
真相: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累积5起以上可被暂扣行驶证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场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未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事人应当在接到上述通知书、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5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过去,很多驾驶员习惯在年检之前统一处理交通违法,但新《条例》实施后这样的方式存在极大的风险。按照《条例》的规定,如果对交通违法处罚决定无异议,当事人要在15天之内处理这一交通违法。如果一辆车累积有5起以上超过15天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被交警发现后可被处以暂扣行驶证。
因此,驾驶员最好一个月就查询一次自己的违法记录,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目前上海已经开通“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上海交警APP和牡丹畅通卡等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的线上平台,市民不必一定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处理。
同时,为了让自己能及时接到交警部门的违法通知,应按照《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应当经常查询车辆或者其本人交通安全记录;登记的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