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小学生不能坐在副驾驶座
真相:基本正确,未满十二周岁不得坐在副驾驶座
《条例》在保护未成年人乘车安全方面有两条规定,同样出自第三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以下行为: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根据2013年上海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若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对车辆驾驶人员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流言:市区最高限速80公里/时
真相:限速有一系列条件
《条例》第三十四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未设置限速标志、标线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此外《条例》第三十四条还对“连续变道”有了明确说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违反该规定,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流言:宾馆酒店门前的“专用”车位将被取消
真相:基本正确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安装地锁、划设标线等方式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在专业人士看来,道路资源非常宝贵,不到不得已时尽量不占据道路用于停车。《条例》为此做了明确规定:
本市外环线以内一般不再新增全天性道路停车泊位,逐步减少现有全天性道路停车泊位。本市外环线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置时段性道路停车泊位:
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
停车需求集中但现有停车资源无法满足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医院,其周边道路条件允许的;
夜间停车需求集中但现有停车资源无法满足的商业街区,其周边道路条件允许的;
停车资源严重不足区域的人行道范围内,条件允许且不影响行人正常行走的。
流言:凡交通违法就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贷款
真相:四种情形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四种情形,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流言:违法鸣号10次会被扣证
真相:“叠加处罚”的确将给予证照处罚
《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一年内在本市有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到十起后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给予有关证照的处罚——
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违反规定驶入公交专用道;
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
在本市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和路段鸣喇叭。
据了解,这几种交通违法行为看上去不是危害很大的行为,但表现出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因此适当加大了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