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张帆为了讨好女友,恶意侵入某化妆品公司销售APP后台,篡改数据后以几分钱的价格骗购单价数百甚至上千元的化妆品,请各地网友代收后转寄给他,再由他交予女友在微店上销售,张帆在短短20天内作案41次,仅花了几元钱就骗购了价值7万多元的化妆品。东方网记者获悉,今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帆提起公诉。
野百合也有春天?初中毕业生成游戏安全员
尽管只有初中毕业,92年出生的张帆对计算机却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尤其喜欢打游戏,对各类游戏及后台的各种数据非常敏感,并有一定天赋。他自述,两年前自己孤身一人到北京当起北漂一族,凭借着在网络游戏方面的特长,成功获得一家知名移动社交APP公司的青睐,做起了游戏安全员的工作,主要审查公司手机APP上的游戏是否存在外挂现象。
虽然只跟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每月1.2万元的薪水还是让他颇具成就感,这让他在虚拟的网游世界里表现地更为自信,而这样的自信让同样爱好网游的晓青对其产生了崇拜与爱慕,慢慢地两个年轻人因为同样的爱好走到了一起,确立了恋爱关系,晓青于2016年6月搬来与张帆同住。
22岁的晓青没有工作,从2016年6月开始做某知名化妆品的代理,并通过微店进行销售。通常她会在该化妆品的网上商城下单,用9.25折把商品买下来,然后以正常价格在微店进行销售,当然作为代理,她还能根据销售额每月从该化妆品公司拿到18%-24%不等的返点。
为博红颜一笑 多次侵入后台低价购买化妆品
2016年8月4日,张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侵入了该化妆品公司的销售APP后台,他利用漏洞,随手杜撰了用户名,然后用他的IPAD平板电脑在该化妆品公司的APP上登录并下单购买保湿水、眼霜、面霜、精华液、卸妆乳、洁面乳等,待数据发送后,他立马在他的台式电脑上进行操作,使APP上的商品单价从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自动变成了几分钱,这一次总价定格在了0.26元。
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煞费苦心,以20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一个支付宝账号,用该账户付了款,同时,他又联系了平时一起打游戏的外地网友,让他帮忙代收货。抱着侥幸心理,过了几天他又申请了新的账号,开始故伎重演。
事后,经公安查证,在短短20天内,张帆先后41次,用四个不同的账户下单,每次以同样的手法将化妆品的单价改成0.02-0.09元不等,前前后后总计购买了价值7万多元人民币的化妆品,并先后用各种借口请全国各地多位网友代为收货。而这些网友倒也尽责,收到货后直接转寄到了张帆的住处,当然,张帆收货用的也都是化名,但网友垫付的邮费他是用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转账给对方的。货到手后,张帆就交给女友让其放在她的微店销售,并不告诉晓青这些化妆品的来源。
同年9月,张帆用同样的手法下了25笔订单,并完成了低价交易,但商家尚未发货,这些订单实际价值总计人民币2.6万余元。
财务核帐显端倪 千里追踪现原形
该化妆品公司经营地在上海静安。2016年9月初,该公司财务在核对账单时突然发现,8月份的网上销售订单异常,每样产品均以几分钱的单价成交。公司借助工具查到有人在他们数据库做了数据注入,最终导致订单金额变更,经济损失高达约7万元人民币。
那边张帆还在肆无忌惮地下订单、黑系统、改数据,做着他的黄粱美梦,这边化妆品公司确认有人侵入系统后就向公安局报了案,经过侦查人员的摸排走访,最终锁定了千里之外的张帆。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张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篡改商品价格再下单的方式,让商家错误地认为系正常交易行为,并自愿完成商品邮寄,最终导致商家损失人民币7万余元。
本案张帆基于诈骗犯罪的目的,客观上利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篡改价格的方式实行诈骗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张帆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近年来,我国立法在打击计算机犯罪方面正不断完善,既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又对其下游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本案中骗购的商品也是犯罪所得,若其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进行掩饰、隐瞒的,也涉嫌犯罪。在此,也想提醒一下心存侥幸的人,世上没有后悔药,别将自己的长处用错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