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主要工作体会和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跃上新台阶的五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踏上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显著成效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全市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巩固发展。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和市委要求,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忠诚履行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钉钉子精神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中央巡视组巡视上海以来,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举一反三、疏堵结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将巡视整改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赢得了党心民心。
(一)坚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负什么责、怎样负好责、如何确保责任落地,协助市委及时制定 《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把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层层传导履责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狠抓责任分解,梳理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重点内容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中。健全完善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强化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纪检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过程监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五年来,全市共对117个违纪问题、155人实施责任追究,涉及53名局级干部、54名处级干部。
(二)坚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实施办法,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奢靡享乐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严肃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联合督导,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组织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行业协会领域问题等专项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痼疾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庆论坛、因公出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92项,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9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367人;给予纪律处分820人,其中局级干部67人、处级干部26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24起、涉及528人,其中局级干部36人、处级干部167人。
(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惩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市经济信息化委原主任李耀新、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成冠俊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了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轨道交通16号线建设中骗取动迁补偿资金等一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处分科级及以下干部4348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和函询,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不断提高,给予轻处分的比例从2012年的35.8%提高到2016年的60.5%;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在通过谈话做思想工作帮助其深刻反省、主动交代问题后,及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095件,初步核实14967件次,谈话函询4661件次,澄清了结14530件次。依规依纪诫勉谈话681人,给予纪律轻处分3272人,给予纪律重处分3248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442人,其中局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57人。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形成集体研判、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督办的工作机制。市纪委机关建立查处违纪案件简易程序,推行专案组工作机制、交叉执纪审查和联合办案机制,提高纪律审查的效率和质量。全面细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追逃与追赃并举、追逃与防逃并重,积极开展“天网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多方式、多途径联合作战的工作格局,成功抓捕或劝返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四)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深化政治巡视的核心任务,及时调整巡视节奏和工作重点,巡视监督的指向更加明确,力度不断加大,作用更加凸显。市委制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定位,把握方向,保证了巡视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市委巡视办为市委工作部门,建立巡视组长库、人才库,配齐配强巡视力量。推进巡视组织和制度创新,采取板块轮动,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合并巡视相结合等方式,加快节奏和频次,顺利完成本届市委巡视全覆盖目标。五年来,共开展15轮巡视,巡视单位271家,发现问题2644个,提出整改建议1198条,移送问题线索1051个;根据巡视移送线索共立案审查195人,采取调整岗位、批评教育、纠正违规行为等方式处理5809人次,退出钱款1.06亿元,巡视已经成为执纪审查问题线索来源的重要渠道。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制,对移交问题线索实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不解决、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组织3批巡视“回头看”,检查16家单位落实整改情况,释放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以问题倒逼改革,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推进巡察与巡视有机衔接,全市16个区常态化开展巡察,形成市、区两级联动和巡视巡察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五)坚持深化“三转”,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实际制定《上海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46个精简至13个,精简比例达91.1%。强化执纪监督力量,在不增加编制、机构、人员的情况下,增加5个执纪监督部门,为聚焦主责主业奠定了组织基础。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制度和信访情况“四个必报”制度,出台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市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规程,对问题线索管理、案件查办情况上报等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体现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派驻监督,加大综合派驻力度,设置派驻纪检组31家,其中综合派驻23家,实现对126家市级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机构联系被监督单位实际,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六)坚持查找问题与深化改革相统一,在改革创新中砥砺前行,不能腐的制度防线和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构筑。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土地征收征用、教育、医药卫生等领域发生的典型腐败问题,坚持办一案、拍一片,先后拍摄15部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协助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管权治吏。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支付管控不严等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完善公务卡制度。针对一些行业协会政会不分、管办一体等问题,督促民政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针对土地征收和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自信”,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开通网上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为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市纪委网站和“廉洁上海”政务微博的重要作用,主动引导舆论,扩大综合传播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本清源。
(七)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理论武装、思想引导、整改提高相结合,锤炼党性,提高修养。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选好配强各级纪委和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分期分批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巡视组、专案组、检查组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能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出台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执纪审查10项纪律,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9人、谈话函询136人次、组织处理18人、诫勉谈话31人,严肃查处了嘉定区纪委原副书记陈洪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维护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四风”的土壤还没有完全铲除,新变种新形式时有出现;很多问题还停留在“不敢”的阶段,“不能”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从“不敢”到“不能”“不想”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砥砺淬炼的过程。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班子管理不严格,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层层递减的现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没有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不过硬,实践“四种形态”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掩盖、不回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新起点上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前推进。
二、主要工作体会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所以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关键在于中央纪委和市委的有力指挥,同时也归功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凝聚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和拼搏奋斗。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总结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鲜明回答了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再到“坚持标本兼治”,各项工作渐次展开、深度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践证明,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只有坚决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能保证执纪不变形、不走样,才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到实处,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所在。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五年来,市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旗帜鲜明地提出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的要求。我们积极协助市委制定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对信访反映问题与领导干部开展“面对面”谈话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既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又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形成层层示范、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实践证明,只有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才能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量源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五年来,我们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努力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信访举报成为问题线索来源主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和巡视工作重点,扩大群众参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获得力量,群众支持成为我们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整治“小官贪腐”、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获得感显著提高。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宽群众参与途径和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进一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汇聚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正能量。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标本兼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路径。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准确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着力解决问题,紧紧盯住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针对个案反映出的问题,抓住权力运行、资源配置、资金管理等环节,深挖腐败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前瞻思考和探索实践,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推动从“不敢”到“不能”“不想”,防止同类问题纠而复生、死灰复燃。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剑指问题、倒逼改革,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才能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五) 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使命要求。永远在路上,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化,彰显了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立场。五年来,我们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信赖,为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上海作为建设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处于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经济比较发达、市场比较活跃,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绝不可低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提出了“四个新作为”的明确要求,我们的任务更加光荣艰巨。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滴水穿石的韧劲、抓铁有痕的力度,把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作为。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向着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的重要历史关头,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全市纪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标本兼治,为确保全面实现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今后五年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全面增强,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作用更加彰显;管党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上海纪检监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全面从严治党新作为开创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此,建议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首要任务,以铁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有机整体和动态过程,在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差距,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做到自觉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和阳奉阴违等歪风邪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对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大局中谋划、思考、推进,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改革、敢于担当、勤政廉政。
(二)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根本性基础工作抓紧抓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形成以上率下、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自觉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同时要敢抓敢管,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讲原则、讲规矩,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找准净化政治生态的举措,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对巡视、信访、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或检查等方式及时加以解决。把端正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三)把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在坚持中见常态。继续抓巩固,既严肃查处面上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又注意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既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老问题,又下大力气整治调研不深入、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检查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找准病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准确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状况,注意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预防和制约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房谋私、违规兼职取酬、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对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定期汇总分析从行政执法、司法、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反映的领导干部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提高政治站位,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作为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重点,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机制,统筹巡视力量,创新方式方法,把握巡视节奏,确保十一届市委任期内完成对各区、市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探索开展“机动式”专项巡视,使专项巡视更专、更活、更准。规范和加强巡视反馈、移交、整改、公开、问责等工作,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移交线索办理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发展格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发挥纪委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直接领导,加强工作指导、管理监督、综合协调,完善定期约谈、工作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为重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督促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被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定期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市级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成效,推动各区纪委开展派驻机构改革。
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起来,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
(五)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突出纪律特色,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各级党组织要切实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力度,完善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委要协助党委落实责任,探索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等方式,做实做细第一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的领导,及时研究纪委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形成明确意见。纪委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违纪人员的认错悔错态度,准确把握执纪尺度,分门别类处理,体现执纪的政治性和政策性。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用好第四种形态,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案件,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
增强反腐败斗争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深化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效能。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以“红通”人员为工作重点,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加强动态信息收集,完善外逃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各方开展防逃追逃工作,彰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逐步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局面。
(六)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深入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多渠道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反腐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把信访举报中有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及时筛选、揭示出来。把巡视巡察工作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把认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基层正风反腐的有力抓手,紧盯“小微权力”,重点查处和纠正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要开展重点督办,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健全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督办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履职不到位、不抓不管、消极应付的,坚决追究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
(七) 在深化标本兼治上取得新突破,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坚持治标不松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始终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敢于触碰纪律红线的坚决查处,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有力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充分发挥不敢腐的惩治和威慑作用,达到惩治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突出警示教育,在各级党校开设纪律警示教育课程,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以案明纪的教育震慑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红色基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夯实不想腐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坚持不懈完善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执纪审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项制度一项制度建立,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扎紧扎牢制度篱笆。坚持把推进改革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推动金融证券、国资国企、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药卫生、高校和科研院所、公房出租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不断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维护制度权威。
(八) 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构建权责一致、责任清晰、运转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
建立“四责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形成知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闭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见人见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管好“责任田”。落实监督责任,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用好问责利器。严格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巡视巡察整改中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九)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以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体系。创新组织制度,将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继续巩固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将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延伸落实到区、街镇。不折不扣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分类建立后备人才库,规范工作流程。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配齐配强纪委委员,探索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机制。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系统内外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加强国有企业、高校、街镇等基层组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培训,将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力度。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建设一支善于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监督执纪审查工作的专业队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形成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
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抓手,把风险防控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则行为,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盼。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上海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