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将进入下半年,明天迎来7月份。7月起开始实施的新规真不少,异地可办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实现全国流通、汽车销售打破4S店垄断、车牌终身制、个人账户交易日超5万将受金融机构调查……
7月起,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从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00多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收费标准是多少?申领、换领二代身份证需20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注意:两种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购买商业健康险可抵扣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