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检通过官网公布,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7年,孟伟利用担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环科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参与国家科研课题、承接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公司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4月,孟伟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消息显示,经查,孟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下属报告巡视谈话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长期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转让股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孟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孟伟简历
孟伟,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东青岛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月至1986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干部。
1986年6月至1997年7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助理工程师、副处长、处长。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处长。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2006年6月至2016年10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9年12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11月14日,中国工程院第六届主席团决定停止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格。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孟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孟伟的代表资格终止,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804/t20180404_169299.html
今年早些时候,中国工程院已经撤销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中国工程院官网公布了这个决定。
编辑:郝梦夷
责任编辑:许琦敏
来源: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