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检察”微信公号11月17日消息,“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赴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0月26日温州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于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元(男,27岁,四川省金堂县人)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通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行为,致其死亡并抛尸。被告人钟元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温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被告人钟元提起公诉》)
来源:“温州检察”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