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官方消息称,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严春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严春风违反政治纪律,擅自授意他人将向组织报告的内容传给无关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状况、房产、持有股票等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严春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律意识淡薄,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面对党忠诚,积极上进,背后违规逾矩,权欲熏心;表面洁身自好,作风正派,实则道貌岸然,腐化堕落;表面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内里贪欲膨胀,唯利是图,大搞权钱交易,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买房、炒股,并由他人代持,欺瞒组织,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严春风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严春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广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孙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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