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据教育部官网,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办法》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改进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内容。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
《办法》规定,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前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一律依照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
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2012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同时废止。
此前,免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据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
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这些政策会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进一步激发师范生作为国家公费培养教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调整为6年以上,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
编辑:周辰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