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永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业务合作对象、下属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吕永杰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和道德底线失守,治家不严,公器私用,把国有企业变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永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张夏
来源: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