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昨天开幕。图为工作人员在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一展区内布展。新华社记者裴鑫摄
■本报首席记者 王彦
“这是个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时代。”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制作委员会副会长马中骏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如是说,经由业内多人转发后成为电视业最直白而残酷的注脚。但此番来到上海电视节,马中骏加了句柔和的解读:“传统经验失灵,从业者该怎样才不至于乱了章法?”而这,恰是上海电视节作为行业风向标,想要求解的一大命题。
凭借 《虎妈猫爸》 入围本届白玉兰奖最佳导演的姚晓峰向记者感慨,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技术突进、受众迭代带来用户观剧方式的颠覆式改变,大概没有哪个文化产业会如电视这样几乎每天都在新形势的裹挟下炮制热词。“弹幕、IP,这已被大众熟知,季播、生态、VR、次元壁(影视和现实之间的界限),这些是‘时兴货’。”他话锋一转,“但谁知道下一次我们见面又会谈论哪个新鲜词眼呢。”
在电视剧中“人物”和“人物关系”被唤作“人设”和“CP”的新语境下,第22届上海电视节5天内举行近20场论坛,其实就是试图摆脱经验、纵论新风向,为从业者抱团寻章法提供舆论场。
两部古装剧售价≈中国电影月票房,是风还是狼?
何谓传统经验? 认为电视产业与电影产业相比不值一哂,这是传统经验。互联网纷纷入局,视频网站成为电视荧屏的无限延展后,电视无论从制作还是消费上,都有了向电影产业趋近乃至反超的可能。
资深影视评论人、微信公众号“影视独舌”的主编李星文正在筹备电视节期间的一场论坛,名为“资本席卷时代,手艺人如何保持尊严”。他列出一组数据:“一年多前,《芈月传》由腾讯和乐视联合购买,卖出了单集300万元的价码。大半年前,《幻城》由5家视频网站联合购买,飙到了单集400万元。3个月前,《如懿传》由腾讯和优酷联合购买,创下了单集900万元的天价。在这个目前的天花板价之下,据未经官方宣布的消息,还有 《琅琊榜2》 的单集800万元,《择天记》 的单集750万元……”
以上这些都还未算上一线卫视的竞购价格。就目前已确认的信息,《如懿传》 由东方卫视和江苏卫视拼播,两家各出300万元/集,这样,90集长度的 《如懿传》 在电视台与网络的首轮播出售价高达每集1500万元,共计13.5亿元。但就像新派系影视创始人唐丽君所言,“电视剧售价也许并不存在天花板”,《如懿传》 的单集纪录年内就有望被超越。据悉,慈文传媒旗下的热门IP剧续集正在接洽中,它被业内视为第一部单集售价超2000万元的剧作。若按80集计算,该剧将以16亿元总价成为新“标王”。
《如懿传》13.5亿元,新“标王”16亿元,两部剧、确切说是两部古装剧的售价近30亿元。对标最近2个月的中国电影票房,4月31.1亿元,5月 31.4亿元,两部虚构古装剧赶上一个月全国商业院线收入,这是2016年电视剧界的新迹象。风来了吗?
身为业内冷静的思考者,李星文在热现象中发表“箴言”:“《如懿传》的价格是 《芈月传》 的3倍,时隔2年,市场发育做到了3倍成长吗?”
答案藏在视频网站的营收账册中不得而知。但在影视观察者看来,国产电视剧的售价每隔一段时间就跳空高开,已成常态,而由单集500万元到单集1500万元乃至传说中的2000万元,绝不是内在质量连番上涨,实为资本的力量在快速催肥。按今年各家制作公司的计划,这股由BAT资本介入刮起的罡风还会持续到2017年。届时,5-10部售价在单集千万元左右的古装长剧无缝接档,中国观众将沉浸在古偶、玄幻、仙侠的世界里,年终无休,不知今夕何夕。此番光景,哪怕万马奔腾,又何足喜?
IP落袋后,无法改编或屡陷纷争,谁之过?
认为从业人还在热烈探讨着购买IP,这也是传统经验。最新版本是,IP持有者该怎样做好二次开发以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版权。
从上届电视节至今,短短一年,围绕IP剧的版权纷争未有停歇:花儿影视文化公司诉蒋胜男违约提前出版小说 《芈月传》,一审、二审后裁决,蒋胜男违约;但同时,关于该剧的编剧署名诉讼尚未有判定;不久前,网络作家匪我思存在个人微博上称,某制片方在影视改编权过期的情况,依然强行开机改编其作品 《迷雾围城》,对方回应称,匪我思存索要1200万元天价续约费,让制作方前期投入的数千万元几乎打水漂;同样在网上各有一群拥趸的作家顾漫、天下霸唱等人也都在一年间因版权和制作方拉扯不清,牵涉剧目包括 《何以笙箫默》 和《鬼吹灯》 等大IP。
与IP红是非多相对应的,是一大批IP被买入后“压了箱底”。原因大致有二:其一,相关素材还没等到最适合拍摄的时机;其二,IP虽大却未必适合影视转码。本届白玉兰奖有4部作品入围最佳电视剧的制片人侯鸿亮坦言:“不是所有的大IP都是好改编的IP,有些囿于一人一种读解的受众差异,有些限于影像的局限性。这与技术无关,是基于读者内心的宏大想象。”
如果说2015年是影视IP热的爆发之年,那么2016年就到了IP热拐点。过去头脑发热买买买抢来的IP,有些波诡云谲得“不适合改编”而只能默默沉底,另有些因版权方无经验驾驭大IP而成为纠纷的重灾区。IP落袋后,放着放着就过气了,放着放着就有“官司”找上门,谁之过? 产业“陷阱”隐约浮现,上海电视节闻风而动,于今年首推“影视法律论坛”,专解IP产业链开发、IP版权维护之困。
站在内容为王的立场,电视行业不应只有“甲方乙方”,还当有“诗和远方”。但在行业标准规则的层面,反之亦然,好内容的“诗和远方”,离不开“甲方乙方”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