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张爱玲与这个世界对话的最重要方式
【导读】张爱玲发表于1944年5月的散文《童言无忌》中曾经这样描写她唯一的弟弟:“我的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点也不。……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一次,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张爱玲笔下那个“很美”而“没志气”的弟弟,就是上海退休中学教师张子静。
张爱玲辞世之后,有感自己“风烛残年、来日苦短”的张子静,决定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事情写出来。他说:“在姐姐的生命中,这些事可能只是幽暗的一角,而曾经在这个幽暗角落出现的人,大多已先我们而去。如果我再不写出来,这个角落就可能为岁月所深埋。”在他的作品中,张子静真情回忆姐弟往事、家庭变故、人世沧桑……其中不乏少为人知的细节与史实。
引子
1995年中秋次日,从太平洋彼岸传来我姐姐离开人世的消息。那几天,我的脑中一片空白,时常呆坐半天,什么也想不出来。再读那篇“弟弟”,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汩汩而下,“很美”的我,已经年老;“没志气”的我,庸碌大半生,仍是一个凡夫。
这么多年以来,我和姐姐一样,也是一个人孤单地过着。但我心里并不觉得孤独,因为知道姐姐还在地球的另一端,和我同存于世。尤其读到她的文章,我就更觉得亲。姐姐待我,亦如常人,总是疏于音问。我了解她的个性和晚年生活的难处,对她只有想念,没有抱怨。不管世事如何幻变,我和她是同血缘,亲手足,这种根底是永世不能改变的。
姐姐在她的散文中,也写了一些早年生活的片段,但未及于生活的全部真相,还有一些事则是她没写、也不愿写的。在这方面,姐姐有她的自尊,也有她的自卫,加上后来与世隔绝,关于她的种种传说,就更为扑朔迷离,神秘莫测。她辞世后,我更觉得应该及早把我知道的事情写出来。
姐姐的天资本比我优厚
以前评介我姐姐的文章,或多或少都会提到她的显赫家世。我们的祖父张佩纶,光绪年间官至都察院侍讲署佐副都史,是“清流党”的要角;我们的祖母李经 (菊耦)则是李鸿章的大女儿。母系的黄家——首任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以及后母系的孙家——曾任北洋政府国务总理孙宝琦,也都间接或直接地对我姐姐有所影响。
我们的父亲和母亲,一个是张御史的少爷,一个是黄军门的小姐,结婚时是一对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五年之后,1920年9月,母亲生下我姐姐,小名小煐;次年12月生下我,小名小魁。此后十多年,从上海搬到天津,又从天津搬回上海,然后母亲远走英国,又回到上海家中,与父亲离婚后又出国。但姐姐与我一直生活在一起,直到1938年她逃离我父亲的家。
我们一起成长,一起昕到父母的争吵,面对他们的恩怨分合。我们的童年与青春时代,是由父母的迁居、分居、复合、离婚这条主线贯穿起来的。其间的波折和伤害,姐姐的感受比我更为深刻。
我开始有记忆的时候,我们家已经从上海搬到天津,住在英租界一个宽敞的花园洋房里。那是1924年,姐姐四岁,我三岁。那时我父亲和同父异母的二哥分家不久,名下有不少房屋、地产。我母亲也有一份丰厚的陪嫁,日子本来过得很宽裕。但不久我父亲结识了一班酒肉朋友,开始花天酒地,嫖妓、养姨太太、赌钱、吸大烟,一步步堕落下去。
我母亲虽然出身传统世家,思想观念并不保守。尤其受到五四运动及自身经验的影响,她对男女不平等及旧社会的腐败习气深恶痛绝。对于父亲的堕落,母亲不但不容忍,还要发言干预,这就和我父亲有了矛盾和对立。
我姑姑也是新派女性,站在我母亲这一边。后来发现两个女人的发言对一个男人并不产生效力,她们就相偕离家出走以示抗议——名义上是说出国留学。那时我母亲28岁,已有两个孩子。这样的身份还要出国留学,在当时的社会是个异数。思想保守的人,说她“不安分”;思想开明的人,则赞扬她是“进步女性”。
姐姐早慧,观察敏锐,她的天赋资质本来就比我优厚。那么幼小的年纪,已经知道保姆的勾心斗角,她后来在《私语》里说,带我的保姆“张干”,“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她的“何干”,“因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因此她说:“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向姐姐约稿被拒始末
我第一次写《我的姐姐张爱玲》,是在1944年。当时张爱玲走红上海滩,做弟弟的我当然与有荣焉。不知情的人或许以为:我在《飙》的创刊号发表那篇千余字的短文,是否有“卖姐求荣”之嫌?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1943年秋的一天,我在光华中学的同班同学邵光定约我去他家,和几个久未见面的同学聊天。当时上海是“孤岛时期”,大家心情都很苦闷,左一声叹气,右一声也是叹气。后来谈到了文学和一些常看的杂志,有一位同学就说:“别人可以办杂志,我们何不也试试?”一个同学说,他有办法接洽购买纸张;另一个同学说,他有办法接洽印刷所;还有一个同学说,他可以介绍我们去和当局打交道,拿到发行执照。最后大家公推邵光定当发行人,我找了张信锦来当编辑,就这样决定了合办一个刊物。
我们决定刊物的名称叫《飙》——在那个苦闷的年代,希望《飙》带来一阵暴风雨,洗刷人们的苦闷心灵。还决定封面的颜色第一期用红色,第二期用深蓝色。记得当时约到的名家稿件有唐驶、麦耶(即董乐山)、施济美等人。但张信锦说:“你姐姐是现在上海最红的作家,随便她写一篇哪怕只是几百字的短文,也可为刊物增色不少。”我想也有道理,就和邵光定一起去找我姐姐约稿。
还没走到爱丁顿公寓我姐姐的住处,我就想到这样贸然前去似乎不大稳当。一来我姐姐的个性一向不爱见陌生人;二来她当时可说是红得发紫,向她约稿的著名报刊杂志很多,她成天在家里做一个“写作机器”也应付不了那许多约稿。如果她当面拒绝,会让我的朋友当面难堪下不了台。于是,我请邵光定在外面等,我一人上楼去找她。她正在赶稿子,见了我一脸错愕。
果不其然,听完我的来意,她一口回绝:“你们办的这种不出名的刊物,我不能给你们写稿,败坏自己的名誉。”说完她大概觉得这样对我不像个姐姐,就在桌上找出一张她画的素描说:“这张你们可以做插图。”——她那时的文章大多自己画插图。
我从小在姐姐面前吃她排揎也习惯了,知道再说无益,就匆匆告辞,下楼把结果告诉邵光定,两人都难掩失望之情,沮丧地回去找张信锦商量。张还是希望把特稿的焦点对准张爱玲,他说:“那么这样吧,请子静先生写一篇关于他姐姐特点的短文,这也很能吸引读者。”
我担心姐姐看了会不会不高兴,而在报上写出声明或否认的文章呢?张信锦说:“不会吧?一来你是他弟弟,她怎么能否认?二来稿子的内容一定无损于她的声名形象,只有增加她的光彩,凸显她不同于凡人的性格,我保证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张信锦的分析,鼓舞了我的勇气。我于是凭着自小对她的观察,写了《我的姐姐张爱玲》这篇1400字的短文。我在文章中这样写道:
她的脾气就是喜欢特别:随便什么事情总爱跟别人两样一点。就拿衣裳来说吧,她顶喜欢穿古怪样子的。记得三年前她从香港回来,我去看她,她穿着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大花,两边都没有纽扣,是跟外国衣裳一样钻进去穿的。领子真矮,可以说没有,在领子下面打着一个结子,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旗袍,少不得要问问她这是不是最新式的样子,她淡漠地笑道:“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种衣裳太普通了,我正嫌这样不够特别呢!”吓得我也不敢再往下问了。我还听别人说,有一次她的一个朋友的哥哥结婚,她穿了一套前清老样子绣花的袄裤去道喜,满座的宾客为之惊奇不止。上海人真不行,全跟我一样少见多怪。
还有一回我们许多人到杭州去玩,刚到的第二天,她看报上登着上海电影院的广告——谈瑛做的《风》,就非要当天回上海看不可,大伙怎样挽留也没用。结果只好由我陪她回来,一下火车就到电影院,连赶了两场,回来我的头痛得要命,而她却说:“幸亏今天赶回来看,要不然我心里不知道多么难过呢!”
她不大认识路,在从前她每次出门总是坐汽车时多,她告诉车夫到哪里去,车夫把车子开到目的地,她下车去,根本不去注意路牌子。有一次她让我到工部局图书馆去借书,我问她怎么走法,在什么路上,她说路名我不知道,你不要觉得奇怪,我们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也是不认识路的。大概有天才的人,总跟别人两样点吧。
她能画很好的铅笔画,也能弹弹钢琴,可她对这两样并不十分感兴趣。她比较还是喜欢看小说。《红楼梦》跟Samerset Maugham (英国小说家、《人性枷锁》作者毛姆)写的东西她顶爱看。李涵秋的《广陵潮》,天虚我生的《泪珠缘》,她也很喜欢看。还有老舍的《二马》、《离婚》、《牛天赐传》,穆时英的《南北极》,曹禺的《日出》、《雷雨》也都是她喜欢看的。她现在写的小说,一般人说受《红楼梦》跟Samerset Maugham的影响很多,但我认为上述各家给她的影响也多少有点。
她的英文比中文好,我姑姑有一回跟我说:“你姐姐真本事,随便什么英文书,她能拿起来就看,即使是一本物理或化学。”她是看里面的英文写法。至于内容,她不去注意,这也是她英文进步的一个大原因。她的英文写得流利,自然,生动,活泼,即使我再学十年,也未必能赶得上她一半。
她曾经跟我说:“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这也许就是她做人的哲学。
《我的姐姐张爱玲》1944年10月在《飙》创刊号发表后,果然吸引了不少读者。姐姐给我的那张素描《无国籍的女人》也配在我那篇文章的版面上。这是我们姐弟此生唯一的图、文合作。杂志出版后,我拿了一本去给姐姐,她看了我的“处女作”,并没有表示不悦,我才放了心。
傅雷化名“迅雨”批评张爱玲
1944年,柯灵主编的《万象》月刊5月号发表了“迅雨”写的《论张爱玲的小说》。7月,姐姐中断了正在《万象》连载的长篇小说《连环套》,并在《新东方》杂志发表了《自己的文章》,对迅雨的批评予以回应,虽未指名道姓,正面交锋,但她闲闲几笔,意在言外,让人们认识了她“四两拨千斤”的本事。
迅雨的文章一开头就将《金锁记》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迅雨指出姐姐在《金锁记》里塑造的曹七巧,“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曾减少圣洁”;“最初她把黄金锁住了爱情,结果,锁住了自己”。他认为在曹七巧身上,姐姐最成功的就是对“情欲”的掌控。他还赞扬姐姐的“心理分析”:“利用暗示,把动作、言语、心理三者打成一片。”而像电影手法一样巧妙转调的“节略法”,以及“新旧文字的揉和,新旧意境的交错”形塑的“色彩鲜明”的风格,也是迅雨推崇的。
然后迅雨笔锋一转,指出《倾城之恋》“华彩胜过了骨干”,而“长长短短之六七件作品,只是Variations upon a theme。遗老遗少和小资产阶级,全都为男女问题这噩梦所苦”。
迅雨是看了连续四期的《连环套》,忍不住写了这篇批评。他认为:“《连环套》的主要弊病是内容的贫乏,错失了最有意义的主题,丢开了作者最擅长的心理刻画,逞着一支流转如踢踏舞的笔,不知不觉走上纯粹趣味性的路。”迅雨说:“我们不能要求一个作家只产生杰作,但也不能坐视她的优点把她引入危险的歧途,更不能听让新的缺陷去填补旧的缺陷。技巧对张女士是最危险的诱惑,无论哪一部门的艺术家,等到技巧成熟过度,成了格式,就不免重复他自己。……聪明机智成了习气,也是一块绊脚石。我不责备作家的题材只限于男女问题,但除了男女以外,世界究竟还辽阔得很。”
迅雨全文的结尾只有两行:“一位旅华数十年的外侨和我闲谈时说起:‘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下场。’但愿这两句话永远扯不到张爱玲女士身上!”
这段结语对我姐姐的刺激最大。她立即决定要出第一本小说集,书名就叫《传奇》。在交给《杂志》社出版时,姐姐还特别写了这句前言:“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
《传奇》出版后畅销一时(4天即再版),算是对迅雨结语最直接、最有力的答复。
一九九五年秋,张爱玲去世后一个月,张子静在其上海居处,手边是《张爱玲全集》
同时,姐姐也以4500字的《自己的文章》,回应迅雨的批评。这是我姐姐一生所写的一篇最长的、阐扬她创作理念的文章,她的开头非常平淡,像是在与读者闲话家常,语气沉稳内敛,态度不过高也不过低,而且前后对照,有着创作者的自省:“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
“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
“我喜欢素朴……我也并不赞成唯美派……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
“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是用参差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忘返了。”
接下来姐姐对于《连环套》处理不合理的现代婚姻制度和姘居生活的过程,作了一些自我合理化的答辩。但她的结尾非常谦逊:“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分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
姐姐虽然对迅雨的批评不尽同意,但对他的立论严谨、态度宽厚,也不禁暗自折服。1952年姐姐再去香港后,结识了宋淇(林以亮)夫妇,从宋淇口中,姐姐才知道“迅雨”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翻译家傅雷。
宋淇1976年在香港发表《私语张爱玲》中说:“爱玲听后的反应是惊讶。……傅雷终年埋首译作,极少写批评文章,那次破例写这样一篇评论,可见他对爱玲作品的爱之深与责之切。”
友人代桑弧提亲 张爱玲三摇头
当年上海的小报纷纷猜测张爱玲和桑弧也有男女之情,对此,当年曾为约张爱玲编剧而交往甚密的上海艺华影业公司宣传主任龚之方断然否认:“这真是冤枉了桑弧!”
桑弧比张爱玲大五岁,性格内向拘谨。他原名李培林,是宁波人,1916年出生于上海,曾就读沪江大学新闻系,原在银行工作。后来认识了名导演朱石麟,开始学写电影剧本获得成功,干脆辞掉工作,在吴性栽办的大众影业公司专任编剧;“桑弧编剧,朱石麟导演”的配档影片,当时不下十部之多。
后来桑弧也在大众公司做了导演,吴性栽创办文华公司时,桑弧是创办人之一。由于他非常赏识张爱玲,才想到找柯灵介绍认识,目的就是想请张爱玲编剧。
由于合作了两部影片,桑弧难免常去找张爱玲谈事情。他忠厚老实,找张爱玲只谈编剧的事,就算心里真的仰慕,也不敢对她剖白。桑弧当时未婚,在旁人看来,他们不是很适配的一对吗?朋友之间瞎起哄,小报也就以讹传讹,让人信以为真。
“连我都以为这事可行,还代桑弧去提亲呢。”龚之方回忆说,有一次他去看张爱玲,与她聊了一些话就婉转地说明来意。他当时并不知道张爱玲与胡兰成有过婚约,就把朋友之间认为他们男才女貌,是很理想的一对佳偶之类的话,作了一番生动的转述,请张爱玲考虑这件婚事的可行性。当时张爱玲26岁,桑弧31岁。“张爱玲对我这个提议的回答不是语言,而是摇头,再摇头,三摇头,意思是不可能,叫我不要再说了。”
龚之方活生生碰了这个软钉子,只好无趣地告辞。此后他也不敢向人说起这件尴尬的“提亲”之事。
《金锁记》中的真实人物
夏志清教授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书中赞誉《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1943年11月,我姐姐在《杂志》月刊发表这篇近四万字的小说。我一看就知道,《金锁记》的故事、人物,脱胎于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中。因为在那之前很多年,我姐姐和我就已走进《金锁记》的现实生活中,和小说里的“曹七巧”“三爷”“长安”“长白”打过照面。
《金锁记》开头第二段出现的“那两年正忙着换朝代:姜公馆避兵到上海来……”“姜公馆”指的就是李鸿章的次子李经述家:“换朝代”指的是1912年民国建立。
李鸿章家由祖上起就按着“文章经国,家道永昌”这八个字,为后代排辈取名。李鸿章是“章”字辈,其子“经”字辈,孙子“国”字辈。《金锁记》里的“大爷”,真名李国杰,做过招商局局长、董事长兼总经理,1939年遭国民党军统特务暗杀。他的妻子(大奶奶玳珍)出身清末御史杨崇伊的家中(杨崇伊之子杨圻则娶李鸿章长子李经方之女)。这位大奶奶相貌平平,难获李国杰的宠爱。李国杰被杀后,她带着独子过着寡居生活,没事就常到几个谈得来的亲戚家中串门子,我姐姐就是从她的闲谈中,得知外人不知道的李鸿章家庭中的秘密韵事。
文评家都认为《金锁记》女主角七巧的性格非常成功,这固然和我姐姐的文学功力与写作技巧有关,但七巧实有其人。李国杰的三弟李国罴,天生残废(软骨症),又其貌不扬,不易娶到门当户对的官家女子。眼看找不到孙媳妇,这一房的香火就要断绝。不知是谁给出了一个主意:去找个乡下姑娘,只要相貌还过得去,收了房能生下一儿半女传续香火即可。这就是曹七巧进入李侯府的由来。
《金锁记》的后半部分情节,多在写七巧爱情幻灭后怎样以金钱和鸦片控制她的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曹七巧分家后,就搬到现在的威海路、茂名北路口的二层楼房里,楼下租给一个学校,当时叫民智小学。楼上住的主人只有七巧和她的一子一女,婢仆倒有七八个。姐姐和我喊这曹七巧“三妈妈”,喊长白“琳表哥”,喊长安则是“康姐姐”。
有一年三妈妈“曹七巧”过五十整寿,大宴宾客,我父亲让我代表去参加祝寿。坐下不久,听见一个丫鬟在喊“老太太下楼来了”。众人都向楼梯望去,只见两个丫鬟扶着“曹七巧”款款地从楼上走了下来。她一下楼梯,就不断用一口合肥乡音含笑向众宾客招呼和寒暄。我连忙走到她面前向她跪礼拜寿,她笑着弯下腰扶起我,也笑着问我父亲好。
我退回坐席后,这才有机会仔细地打量她。那天“曹七巧”穿着一件深绿色的宽袖旗袍,很像是和尚穿的法袍或道士穿的道袍。相衬着这身衣服的则是她瘦削清啜的面容;脸上一片灰白,一点血色也没有。我如今还记得,当时远远看去,仿佛看到一个幽灵来到了人间,一点也没有做五十整寿的喜气。
后来《金锁记》中,我姐姐对曹七巧第一次出场的描写是这样的:
“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住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清洋绉手帕,下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镶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这段描写,和我在祝寿那天见到的“曹七巧”,可说不但形似,而且神似。
现实生活中的“长安”康姐姐,我在几次的亲友聚会中见过她,确实如我姐姐在小说中写的,不过是中等姿色:“她再年轻些也不过是一棵较嫩的雪里蕻——盐腌过的”。至于“长白”琳表哥,他的号叫“李玉良”,长得马脸猴腮,说话油腔滑调。有一个时期,他常到我家来和我父亲一起吸大烟,两人在烟榻上海阔天空胡聊一气。我姐姐描写他“是个瘦小白皙的年轻人,背有点驼,戴着金丝眼镜,有点工细的五官,时常茫然地微笑着,张着嘴,嘴里闪闪发着光不知道是太多的唾沫水还是他的金牙。”
《金锁记》的男主角“三爷姜季泽”本名叫李国熊,和我父亲的交情不错,并且认我作干儿子。他按照李家的起名排行,叫我“李家常”。李国熊是一位十足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来,花钱如流水。《金锁记》发表后,有一次李国熊由北京来上海,住在我家。年轻时风流倜傥的“三爷”,那时已经50多岁,嘴上蓄着一圈花白的胡须,头发也银灰相杂了。他戴着老花眼镜,看起来慈祥和善,我怎样也想不到他年轻时会在家中叔嫂调情,还阴谋要夺他哥哥的产业。
舅舅看了《花凋》很不高兴
1944年3月,我姐姐在《杂志》月刊发表《花凋》。她从小就常往舅舅家跑,缠着我舅舅东问西问,务必把一些她好奇的旧人旧事问个水落石出。舅舅很疼她,也总是耐着性子说给她听。她写作成名后,舅舅很高兴,常找她发表的文章来看。
张爱玲发表《花凋》时所绘的男、女主人公造型图
可是看了《花凋》,舅舅很不高兴。表妹黄家瑞回忆说,她爸爸读完《花凋》大发脾气,对我舅妈说:“她问我什么,我都告诉她,现在她反倒在文章里骂起我来了!”
我姐姐在《花凋》中第一次写到我舅舅是这样的:“郑家一家都是出奇地相貌好。从她父亲起。郑先生长得像广告画上喝乐口福抽香烟的标准上海青年绅士,圆脸,眉目开展,嘴角向上兜兜着……”这是整篇小说中,对我舅舅唯一的赞美。
接下来的情节,一段比一段赤裸,对我舅舅的批判也越来越不留情:“郑先生是个遗少,因为不承认民国,自从民国纪元起他就没长过岁数。虽然也知道醇酒妇人弄口鸦片,心还是孩子的心。他是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子。”前几句或许还可以接受,但是“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子”这一句,让当时48岁的舅舅暴跳如雷。
《花凋》中对他们家庭的不少描写也让舅舅很觉不堪:“孩子多,负担重,郑先生常弄得一屁股的债。可是郑先生究竟是个名士派的人,看得开,有钱的时候在外面生孩子,没钱的时候在家里生孩子。没钱的时候居多,因此家里的儿女生之不已。”
我舅舅和舅母共生了五女三男,在外面,舅舅也和别的女人生了两个女儿。据说1951年舅舅还和家里的女佣生了一个女儿。我姐姐在1952年离开上海去香港之前,对于我舅舅在“做人”方面的成就,想必都很清楚。
姐姐和三表姐最要好,她们同年,兴趣、性情也相近。我姐姐写三表姐肺病末期想买安眠药自杀的情形,最使我感到锥心之痛,边看边流泪。我想着:姐姐写这一段的时候,也一定是流着泪,心里难过极了。
三表姐死后,姐姐从香港回到上海。但专心她的写作,很少再到舅舅家。
内容摘自《我的姐姐张爱玲》张子静 季季 著
编辑制作:徐璐明
责任编辑: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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