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元封二年铜烛豆铭文证真》于《文汇学人》2018年3月2日第332期正式刊发。当晚在网上随意搜检,不意竟查到一件2016年12月17日由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的“汉青铜上林灯”(见雅昌艺术网:http://auction.artron.net/paimai-art5098563090/),不禁为自己疏于检索而感到遗憾。此灯铭文基本无损,且恰与拙文讨论的元封二年烛豆密切相关,可补苴因后者铭文磨损不清而导致的阙释和误释,故草此文以为追记,并向读者致歉。
此灯是汉代典型的行灯,“盘口微侈,平底上有钉,三兽蹄足,一侧有虎首,口中延出柄”,器物自名往往也称行烛豆、行烛薄(关于这类器物的命名及渊源,参看待刊于史语所《古今论衡》的拙文《〈陕西金文集成〉识小录》),其铭文今可释读如下:
府为上林铜行烛镫一,容一升,重二斤半。元封二年九月乙巳,水衡小府啬夫乐咸,佐满意,工渭成隐亚里上造张毋故造。
可以知道这件行灯与陕西历史博物馆收藏的烛豆,是水衡小府在同一天,由同一个工匠为上林苑制作的,从字形看,二者的铭文无疑也出自一手(参看附图)。铭文以三蹄足为自然隔断,分作三段书写,显然曾经事先盘算。
“满意”是汉人常见人名(《汉印文字征》11.8有“王满意印”)。拙文原在佐名之下拟补一“主”字,现在看是不对的,其实应该属下补出上造张毋故的身分“工”字。至于张毋故此人所在的县里之名,拙文当时虽对所谓“阳”字写法略存疑心,但因虑及《陕西金文集成》的发表者当曾目验原器而从其释,并引李学勤先生关于“咸阳”地名的讨论作解。然而水衡小府中的一个工匠,却由一名远在云中郡的小县小里的上造千里迢迢来充任,其实也是颇为特异的,现在看到清楚的元封二年行灯铭文,疑问就豁然开解了。原来这位张毋故,来自渭成(城)。
《汉书·地理志上》:“渭城,故咸阳,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罢,属长安。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汉代出土文献“渭城”多写作“渭成”或“谓成”,例如汉代的“渭成令印”“渭成右尉”等印(参看赵平安《秦西汉印的文字学考察》,《康乐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89页)及悬泉置汉简IIT0214②:556、V1412③:100等(胡平生、张德芳撰《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138页。又《居延汉简甲乙编》278.7A的所谓“渭城仓长”的“渭城”据史语所红外线图版知确是“僓城”误释,参看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叁)》,“中研院”史语所2016年,第203页)。因为不知“成”上一字是“渭”,故误释为“咸”;里名“隐亚”的“隐”字即原来误释的“阳”字,合于西汉篆文、古隶的典型简省写法(参看《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年,第1038页)。所以张毋故之籍恰是旧咸阳改名后的渭城,而非汉代的那个新咸阳,前文之解应废。渭城的改名,是元鼎三年(前114),距离制作这两件器物的元封二年(前109)已有五年左右。
我们现在可以很有根据地把元封二年烛豆的铭文释写如下:
府为上林铜烛(豆)一,容二升,重七斤。元封二年九月乙巳,水衡小府啬夫乐咸,佐渭成隐亚里上造张毋故造。
汉代行烛与立烛豆往往配合使用(高庄汉墓有大、小立烛豆与行烛豆及豆盘同出的例子,参看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鹿泉市文物保管所编著《高庄汉墓》,科学出版社2006年,页39-42),所以这两件器物应当是同时被盗掘后流散的(所幸其中一件为公家征集),同出有无其他器物(例如烛豆的盘),还可留意。
我对新见流散文物,尤其是有铭青铜器,常感怵惕,谨慎引用,但这两件器物铭文的可靠性,无疑不存在任何问题。
文:郭永秉
编辑制作:陈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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