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一瓜
《夜色撩人》公映几天了,据说有人冲着余男、王千源主演去,也有人冲着导演夏钢去,还有些人冲着曾经的 《烈日灼心》 去。我最操心这部分人的观后感,因为,太阳和月亮,是两回事。芫荽地里没有草莓。
都是我自己种的地,不用看电影,我也知道谁是谁。但是,电影有自己的地。所以,电影真的拍完上映了,还是彷徨紧张的:它会变成什么样的熟悉? 什么样的陌生? 《烈日灼心》上映前如此,《夜色撩人》 也如此。一周前,北京、上海专家试映时,我在厦门,遥请了京沪一些爱看电影的朋友代我去看。相比一般观众,这些人的知识、眼界和阅历,构成的批评底气比较强悍,毒眼也密集。所以,他们在遥远地方看 《夜色撩人》 的100分钟里,我一想到他们正在看呢,就莫名紧张。
《淡绿色的月亮》 以小说的模样面世,已经十多年了。从 《收获》 杂志出发,加上 《小说选刊》 《小说月报》 等选刊类杂志书报的推助,使它有幸在那个年度,和不少读者相遇。两万多字的中篇小说,讲述的是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的故事。一对物质、精神、品性诸方面都彼此和谐相悦的夫妻,半夜突遇入室抢劫。商业俊杰的丈夫,非常冷静与劫匪称兄道弟,选择了不抵抗的破财消灾方案,并鼓励妻子说出存款密码。歹徒劫财而去,危机被安全地化解,加上后来警方破案退赃,财损也得以平复。看上去完美的处置,却并没有驾驭住他们完美的生活。从案发当夜,妻子的爱,就在丈夫的不抵抗策略中悄然龟裂。遭遇猥亵的妻子,不能理解这一切。她一直认为,丈夫一定能够保家卫妻,丈夫就是安全感的最好注释。丈夫在她幽微内敛的追问下,也言辞虚饰,下意识地迎合妻子的英雄行为准则重述案情,但妻子疑虑重重。无法自拔的妻子,选择最信任的、警察身份的朋友哭诉,而后者告诉了她一个更加酷烈的生命安全和英雄梦的对抗故事。妻子若有所悟,试图重建爱的美好生活,但是,理智的回归,却遭遇了身体的背叛。
这个电影好拍吗? 它能够被电影手段重新讲述吗? ———我是外行,但我知道,电影和小说,它们的形和势,都是不一样的东西。
北京场和次日上海场的朋友,陆续发回观影反馈。
因为都是微信私人感言,也许客气多于客观,就不署真名了。一位人大的哲学教授说,很好。物质性满溢之后的无法排泄的不安全感与心灵匮乏,让我想起福柯的 《监狱的诞生》中人的心理暗示所构成的精神崩溃。主题很贴近当代社会的信任危机,演员不错,结尾可以更震撼些,没有抵达我的期待……
一位作家说,电影有细腻的层次感,对人性的刻画和追问做得不错。让我想起萨利机长和话剧哥本哈根。如果让芥子当着她的爱人面,被侵犯,力度会更大些。按豆瓣评分标准,我给7.5-8分左右。小说比电影好。真心话。
还有一位作家说,电影拍得不错,余男和王千源的演技都很棒。叙述速度掌控得很好,余男的追问层次感分明,而且印象深刻。因为读过小说,看的时候没有太多意外,感觉平淡了些。另外音乐有点乱,和人物内心结合得不紧密。总之,还是不错的文艺片。我打7.5分……
一位文艺评论家说,电影还挺会讲故事,是吸引人看完的,抛出的问题,也特别具有打动人心的价值,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后半段,警察故事的设置,好像是你原著里没有的,极大地偏离了最初抛出的主题,结尾变成女主人对自己“不作不死”的忏悔,她对丈夫勇气的追问,也被消解了,变成“你看吧,你对男人的道德绑架,你就失去了一个好老公,还杀死了一个照你期待去做的勇士”,片子反转成了一个中国男人,为自己的懦弱辩护、反扑女人道德质疑的片子。大概这是导演的性别意识形态,颠覆了原著主题。这个电影要是许鞍华拍,一定不会让剧本这么写……但不管怎么说,叙述层面,还是挺抓人了。一位出版人说:现在闹腾电影太多,深刻一点的罕见。总的感觉很棒,故事好。就是不该带家里人一起去看。
……
电影解读很多,如同小说。
一千个读者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莎士比亚的心中,哈姆雷特只有一个,从外部到内部,就是一个。这就是写作人与阅读者的区别。作品停笔,在作者心中,哈姆雷特已经塑形冷却,而对于阅读者,哈姆雷特在阅读中刚刚诞生,每一个阅读者有自己的完成方式,带着阅读者自己体温、血肉,经验与见识。而电影,也是一个人的另一种完成,用和文字写作、文字阅读不一样的讲述方式,成就了新的解读空间。所以,不能问我,《烈日灼心》 是不是你心目中的 《太阳黑子》,《夜色撩人》 是不是你心目中的 《淡绿色的月亮》。基于此理,它们必定不一样。演员面貌、画面色调、聚焦细节、主题诉求……可能都不一样了。电影有它的自由。这个关系,是不是有点像,小说的肋骨,创造了电影;虽然DNA关联在,但电影未必需要长得像肋骨,是不是?
记得多年前的当初,说是一位纤细女演员主动要出演芥子,朋友们也都觉得她,天生一副我见犹怜模样,是激起男人保护欲的女人,很合适。但意外的是,富有侵略性之美的性感余男,其出色表演,同样精到地展示出芥子纠结魂灵的丝丝缕缕,虽然,就角色而言,她悍美的外形有点吃亏。
写到这里,我觉得要向因为 《烈日灼心》 而去看 《夜色撩人》 的观众抱歉。芫荽地里没有草莓。《烈日灼心》是欣赏别人纠结,《夜色撩人》 是自己卷入纠结。伤脑筋了。
还想起来要向那些冲着“悬疑片”的观众致歉,不止一个人跟我说,他们以为丈夫和劫匪里应外合———唉这哪跟哪呢? 这样的误导宣传,伤感情了,难怪有人越看越不高兴。
是不是也要向“捆绑”想象的观众致歉? 小说里是有红绳子有爱结,那只是用以展示那对美好夫妻美好生活的默契与别致。电影干脆是直奔情趣用品店了,这也不是小说干的。我只能劝大家静心,因为,小说和电影都志不在此。但也不能怪你丰富,记得去年在日本,和日本作家交流时,人家一发言,就跟我谈 《淡绿色的月亮》 里的红绳子。
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素的,电影是荤的。看原著小说名字变化,就知道电影的口味有多重多麻辣。《太阳黑子》 成了 《烈日灼心》,《淡绿色的月亮》 成了 《夜色撩人》。这挺尴尬的啊,要不换个兼顾两头的 《夜色拷问》? 人家也不理我。
小说是空框艺术的,电影却没有再创造气眼了,都填实了。小说阅读,读者心理上是和作家肩并肩一起完成的;而电影,是被动输入的艺术。观影心理是面对面的接受抑或审判。所以,坏电影比坏小说喧哗。好电影也比好小说沸腾吧。
最后,还是祝福电影人。毕竟小说,是一个人的劳作,而电影,却是一彪人马的付出。祝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