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与画]是叶扬在笔会的专栏
十九世纪下半叶的美国重要作家,除了离群索居的艾米莉·狄金森之外,很少有人能够不受到一代哲人爱默生巨大、深远的影响。
1844年,爱默生发表了他的第二部散文集,首篇题作《诗人》。他在文中提出,美国社会和生活中的林林总总、方方面面,都有待于美国自己的诗人,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描写、讴歌。惠特曼的《草叶集》,可以说是响应爱默生号召之作。惠特曼日后曾经说,他原来是小火煨着、炖着,可是爱默生让他一下子沸腾了。他在1855年自费出版了这部诗集,薄薄九十五页的一小册,包括了《自我之歌》等十二首诗。诗集的标题语带双关,英语里leaves一词,意思可以是树叶,也可以是书页,所以《草叶集》亦可译作《草页集》,而英语里的grass一词,在出版界人士的行话里,常用于借指价值不大的稿件。
诗集的初版一共只印了八百册,惠特曼送了一册给爱默生,后者读后回信给作者,推崇备至,称之为美国前所未有、非同寻常的聪明才智之作。《草叶集》在惠特曼生前一共出过八九个不同的版本,份量不断扩充,逐渐分为十四大类,而且在文本上也有不少改动,到了诗人去世那年问世的所谓“临终版”,已经包括了四百首诗作。惠特曼晚年,在美国声誉日隆,不过他与狄金森并列为十九世纪美国两大诗人的地位,还是要到下一个世纪初方始奠定。
2005年,《草叶集》初版付梓一百五十周年之际,著名批评家布鲁姆撰文指出,假如要选出几部可以被称之为美国世俗《圣经》的文学作品,那么其中可以包括麦尔维尔的《白鲸》、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还有爱默生的两部散文集和《生活方式》,但是这些作品,即使是爱默生,都没有《草叶集》来得重要。
惠特曼的大部分诗作,抛弃了英语诗歌的传统格律。到了晚年,法国人首创的“自由诗”(vers libre)传入英美,有评家以惠特曼为英语“自由诗”的鼻祖。不过诗归根到底是语言的音乐,如果误以为所谓“自由诗”就是完全不讲究形式、音律,就大谬不然了。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瞧不起自由体,说用自由体写诗,好比打网球没有网。艾略特则另有见解,他认为诗人如果想要好好写作,那么没有任何一种诗体是自由的。
其实惠特曼的诗歌,在音律上深得詹姆士王钦定本《圣经》中的《诗篇》《雅歌》和《启示录》的文字三昧,他虽然不用音步和尾韵,可是在诗行中经常插入逗号和破折号,以标示节奏,在选词造句时大量使用头韵、谐音,而且还频频使用“首语重复”(anaphora)和“尾词重复”(epistrophe)等修辞手段,增加诗歌的乐感。他的大部分诗作,与狄金森“窃窃私语”的诗歌相反,最适合高声朗诵。
这里的插图出自美国画家丹尼尔(Lewis C. Daniel, 1901-1952)的手笔。丹尼尔出生于纽约,后来在曼哈顿的库珀联盟学院习艺,作品以版画为主,包括铜版画、石印画,也有一些油画和水彩作品。1933年,他为惠特曼的《公路之歌》作过一套黑白的蚀刻画插图,颇受好评。1940年,著名的达布尔戴公司推出新版《草叶集》,其中用了丹尼尔创作的多幅彩色与黑白插图。此图以《我听见美国在歌唱》一诗中所提到的“伐木工人之歌”为题材,线条粗犷有力,画面大气磅礴,颇得惠特曼诗歌的神韵。
作者:叶 扬
编辑: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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