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型”贫困日益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长宁区早在八年前就推出一项针对性解决方案——被称作“四医联动”的医疗救助新模式。八年间,“四医联动”医疗救助部分平均每年支出费用2355万元,惠及病家18.7万人次。而就在推出当年,这项全市首创的政策累计惠及长宁区1.28万个对象,使他们免于落入“因病致贫”陷阱。
医疗费减免力度达95%至97.5%
“四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医疗救助和社会组织医疗帮扶。 “四医联动”政策对象涵盖长宁区内的民政特殊救济对象、低保人员、因病致贫人员、65周岁以上无业老人等困难群体,对他们的门急诊、家庭病床、急诊留院观察、住院等不分疾病类型和就医形式进行一揽子保障。
保障对象必须拥有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资格,对于低保、特殊救济对象等困难人员,民政部门100%资助参保。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取消各类医保的起付线,个人自负部分直接进入医保共付段。医保保障范围内由个人自负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享受95%、在区属二级医院就医(除门诊配药)享受90%的保障。
比如,一名低保对象在医保范围内就诊花费200元,按50%医保统筹计算,他需要自负100元,市里现行门急诊医疗救助政策只能救助自付段的60%。但他享受“四医联动”医疗救助后,在社区卫生中心就医只需当场支付自负部分的5%;如果在区属二级医院就医,只需当场支付自负部分的10%。这样一来,困难人员的医疗费用减免力度达95%至97.5%。
救助关口前移,资金当场减免
保障对象就医走的是标准的“分级诊疗”流程——定点医疗、社区首诊、梯度就诊。保障对象与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社区首诊服务,家庭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予以预约门诊、家庭病床、住院治疗及区域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如需转诊,由家庭医生负责从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至区属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继续诊治,实现梯度就诊。
保障对象看病时手持保障专用卡,不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是区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实时结算,除去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外,民政救助资金承担部分当场减免,由医疗机构记帐。保障对象不用事后申请医疗救助,“救助关口”前移,免去了他们因缺乏首付资金而不敢就医的烦恼。
新泾镇有一户低保家庭,男方患有多种慢性病,女方在2008年罹患尿毒症,需要长期血透治疗,每月血透费用4000元左右,需要自付2000元左右,且出院后需经多道程序医疗救助款才能到手。自从被纳入“四医联动”保障范畴,救助比例提高到90%,每月只需承担自负的200元左右费用,而且出院结算时直接刷卡减免。
“四医联动”的核心是“联”
“四医联动”涉及民政、卫计、人社(医保)、财政四个部门,长宁区介绍,这一医疗救助模式的核心在“联”,它需要几个部门在 “后台”打通政策壁垒。卫生部门与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保部门做好困难人员的参保工作;民政部门做好 “一站式”服务的统筹协调,在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医疗救助保障;财政部门落实救助资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预拨款,确保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
由民政部门承担的救助资金之所以部分能当场减免,是因为财政部门每年年初就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预拨款。每年年初,民政部门都会在上年结算额度基础上给出建议拨款额度。统计显示,2012年至2017年这八年里,“四医联动”救助费用增加为原来的2.76倍,保障人次则扩大到原来的14.6倍,惠及面大大拓宽了。
接下来,长宁区打算将特殊救济对象救助比例由90%至95%统一调整为100%,并且拟将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低收入大重病人员、失独家庭人员、困难残疾人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受助面。
作者:钱蓓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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