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籍乘客刘某,在乘坐返程火车时,醉酒耍起干粉灭火器,开始假象灭火,致使车厢烟雾四散乘客行李衣服遭殃,现场一片狼藉,幸亏被乘警发现后于第一时间制止。
2月12日晚18点20分左右,亳州开往上海的K8385次列车停靠在了南京站站台,从2号车厢门打开时,只见阵阵白烟飘了出来,从车门、车厢…到地面,甚至连多位乘客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包表面,都被染成了白色,乘警于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制止。
经调查,原来是3号车厢的乘客刘某所为。乘警询问他时,只见他振振有词,表示自己拿了“第一名”…这让周围乘客哭笑不得。乘警发现,刘某身上还散发着浓浓酒气……
经询问,刘某自称,当日上午9时55分许从安徽亳州站上车,乘坐K8385次列车回上海。中午,他在火车上喝了携带的二两56度的白酒二锅头及两罐330毫升的啤酒。 因酒劲过大,在该次列车即将到达南京站时,以为地面上有烟头,怕着火,他便拿起了2号、3号车厢连接处的一个干粉灭火器,并开始向地面和车厢喷射,烟雾向两边散开,波及了车上十几位旅客的行李及衣物。
当晚10点多,随着列车停靠终点站上海站,乘警将案件移交给了终点站上海站派出所民警。随后,刘某被带往派出所。已酒醒的刘某告诉民警,他今年44岁,是河南鹿邑县人,在沪黄埔区某居民小区做保安,小区经常有消防培训,他在车上喝了酒后,因酒劲过大,误以为地上有烟头,怕起火,认为用灭火器灭烟头最快,他便想当然地拿起灭火器灭火,谁知是假象灭火,他向民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赔偿受损旅客的经济损失。经教育后,民警对刘某教育放行。
铁路警方提醒,春运返程期间,些许旅客喜欢饮酒出行,不仅给自己的人身财物带来安全隐患,也给其他旅客和铁路正常运营秩序带来干扰和影响。切记饮酒容易误事,滋生事端,构成违法行为的,还要受到法律制裁,后悔晚矣。乘坐火车,请勿饮酒,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作者:何易 张艳
编辑:孔韬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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