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少人选择在旅途中过年,倘若要出境游,则需要办理签证,往往涉及繁琐的材料、复杂的流程,使得许多人选择交给中介来办理。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了消费者对签证办理流程的不熟悉,瞄准消费者图省事的心理实施诈骗。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近80万元的诈骗案,在旅行社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谎称办理日本、澳大利亚签证,需交纳保证金给领事馆,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
外地的刘女士和老公打算办理往返日本签证,由于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材料,为了省心,她打算将此事交给旅行社。2018年10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刘女士通过微信联系到在上海一家旅行社工作的陈某。陈某一开始只收取了刘小姐2400元的定金,并承诺办好。可没过多久,她在微信上又收到陈某的通知:“日本在沪领事馆需交30万保证金,待签证办好后,保证金和护照一起归还。”刘女士不疑有他,立马往陈某指定的公司账户上转了钱。没想到没过多久,陈某又加了“筹码”说需要50万,要求她再转账20万。材料都已经提供了,刘女士想着保证金反正都是要还的,又爽快地打过去了。
11月中旬,签证成功办好了。但是当刘女士向对方提出退换保证金时,对方的态度再也不像当初那般热情,不仅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时常联系不上,到12月初,陈某陆陆续续还的钱加起来才11.3万。持续半个多月的“讨债路”让刘女士和老公心力交瘁,他们带着愤怒前往上海找陈某还钱,却依然未果。万般无奈之下,刘女士选择了报警。
据普陀区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在陈某与另一位被害人当面交易中途将其抓获。经查证,2018年3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陈某谎称办理日本、澳大利亚签证,日本、澳大利亚驻沪领事馆需交纳保证金,骗取前来办理旅游签证的被害人宋某、刘某、朱某、鲍某、金某、姬某等钱财约122万元人民币,案发前返还约35万元人民币,目前仍有约87万元人民币未归还。
近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为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收取等有关事宜,规定若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检察官提醒,办签证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如如遇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何易 姚彦静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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