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确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以来,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范围不断拓展。城管执法部门究竟有哪些执法权限?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今天上午走进“2019民生访谈”,据他介绍,截至目前,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被赋予市容环卫、绿化、市政工程、水务、环保、工商、建设、规划、房管、交通和其他等‘10+X’领域执法权限,共422项执法事项。
随着本轮机构改革深化,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集中住房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是房屋管理和文明施工两个领域的187项执法事项,涉及房地产市场管理类、物业管理类、住房保障管理类、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类、房屋拆迁管理、工地施工监管等。
徐志虎透露,《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修正案建议稿已完成,待市政府批准并完成规章修订后,再增加187项,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集中行使609项行政处罚权。
作者:史博臻
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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