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没电就要充电,但是并不是什么地方都适合充电的。近日,嘉定一名男子竟然在一个商务楼宇的配电间给自己的电瓶车充电,结果引起了火灾,所幸就烧毁了一辆电瓶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充电男子因为过失引起火灾,被处行政拘留十天。
5月6日11时许,南翔派出所接报警称,槎溪路一商务楼一楼配电间起火,火势经消防人员和群众奋力扑救,很快被扑灭,配电间内一辆电瓶车被烧毁。民警在现场发现该辆电瓶车原先在此处充电,随即调查发现电瓶车主人为该处物业保洁员牛某。牛某之前有过充电行为,被物业负责人阻止,但牛某还是不停劝阻,偷偷将车放到配电间充电,最终引发了火灾。面对询问,牛某很快承认了自己违规充电的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目前,牛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警方提醒,类似电瓶车火灾多是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由于车辆线路老化、充电时间过长、购买使用伪劣充电器等都肯能引发火灾。市民群众在给电瓶车充电时,一定要防患未然、多加检查,不要在类似不允许充电的空间内充电,物业也要加强检查督促,清缴各类祸患,以免类似火灾再次发生。
作者:何易 徐波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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