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值小龙虾上市季,其味鲜美让人无法抵诱,一些不法分子见准时机,不顾禁渔期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捕捞小龙虾,获取非法利益。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张某某等2人。
5月6日凌晨,崇明警方与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时发现2名行迹可疑人员在河边捞取网具,联合执法组迅速控制两人。经查,邢某某、张某某2人正在禁渔期利用地笼非法捕捞小龙虾,同时在他们的面包车上还查出60余条地笼及小龙虾27.8千克。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张某某等2人对禁渔期从事非法捕捞小龙虾供认不讳。5月3日邢、张2人携带地笼从苏州来到崇明非法捕捞小龙虾,3天时间里共计非法捕捞小龙虾50余千克。
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崇明区2019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公告已发布,禁渔时间为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禁渔范围为崇明区自然水域内的所有河道。同时,任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渔业捕捞作业的行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警方希望广大市民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共同参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中来。
作者:何易
编辑:孔韬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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