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的上海,已经初步形成国资、民资、外资“三足鼎立”,中央在沪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四轮驱动”的经济发展格局。“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经济一直是上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在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市委副主委汪胜洋看来,《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在上海更健康发展注入了信心。
汪胜洋认为,从基础层面看,在国有企业、跨国巨头云集的上海,民营企业占比相对于其他城市偏低,但这也意味着上海民营经济的发展仍存巨大空间。而从营商环境看,上海经济密度高、高端人才多,国际化水平高、金融要素集中,这些“软实力”更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上海独特的开放优势能够让走在创新前沿的民营企业更快速走向国际市场,有利于大企业更高水平发展。
“结合以上两大特点,此次上海出台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政策,从长远看,有利于上海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发挥上海自身优势,迈向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汪胜洋说,《若干意见》表达了上海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作者:本报记者 徐晶卉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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