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编制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经报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2019年本市政府债券的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使用。财政部核定本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620.5亿元,比上年增加917亿元。据此,2019年本市可发行政府新增债券917亿元。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市级和各区财力水平、债务风险、融资需求等因素,新增债券额度917亿元中,市级拟使用297.9亿元,用于市级基本建设支出和市区联合储备的重点旧改地块土地储备支出。转贷区级使用债券资金619.1亿元,各区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用于支持旧区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公益性资本支出。此外,本市2019年还将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350.5亿元和政府置换债券508.8亿元。
二、关于本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按照《预算法》规定,对本市2019年市级预算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4760.1亿元调整为5479亿元,增加718.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858亿元调整为1530.4亿元,增加672.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过剑飞强调,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将把转贷各区的政府债券额度正式下达各区。各区根据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定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根据国家和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作者:祝越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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