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第三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现场,两大工作室——“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驻上海市崇明区河长制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驻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同时揭牌,这也是上海首次成立的涉环境资源法官工作室。
会上,上海崇明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长江口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长江口环境资源跨域司法协作。
上海崇明法院在现场还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意见》以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该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1件,办结286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在受理案件中占比较高,分别为51.83%、27.91%、19.27%,且环境资源案件收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表现出案件增长明显、涉案领域较广、审理难度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等特点。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的成果展示,上海崇明法院编写出版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与实务研究》一书同时发布。
据介绍,三年来,上海崇明法院坚持以审判组织专门化、审判队伍专家化、司法保障联动化、服务生态主动化、理论研讨常态化的“五化”机制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协调协作联动机制、举办环境司法研讨会、成立环境资源审判院校合作基地、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的环境资源审判之路。
作者:何易 于思媛
编辑:唐玮婕
责任编辑:唐玮婕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