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回来,我就把屋子点了!”2018年12月13日凌晨4时30分,因和女友闹变扭而在外玩乐的康某某对于这条微信,不以为然。几分钟后,女友传来“被子被点着”的视频时,他还以为对方是在“闹着玩”。令他没想到的是,随后几分钟内,火势真的越来越大,胡某某真的“说到做到”,那把火真的把他租住的房子给点了。近日,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当天凌晨5点19分,杨浦区中原路派出所民警接报,一女子歇斯底里地在电话那头说:“我把卧室点了。这里是……”随后,又先后接到三个同一地址的火警电话。
到达现场后,民警和消防队员发现火势很大,报警住户窗口冒着火光、飘出浓烟。火势扑灭后,火灾后房间被烧得一片狼藉,房间及整个楼道墙面都被熏黑。
经调查,该起火灾系人为原因引起,而火灾的始作俑者正是此前第一个报警的女子胡某某。到案后,胡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我就是想吓唬他,让他回来陪我,结果火越来越大……”当天凌晨4时许,胡某某和康某某从某酒吧喝完酒出来,康某某还想去别处娱乐,胡某某希望他跟她一起回住处休息。一番争执无果后,胡某某独自一人回到男友租住的小屋内,怒火难消,便发微信扬言要把房子给点了,康某某却根本不予理睬。一气之下,胡某某真的拿起打火机,点着了卧室内的被子。完全没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她,还拍下了“被子被点燃”的视频,微信传给男友。本来以为这火一点,男友肯定会回来,结果康某某似乎还是无动于衷。于是,胡某某又接连发了三个视频给他。很快,火势一下子变大,房间木门也随之燃烧。胡某某这才试图去扑灭火势,但此时的火势已完全不是她所能控制的了,吓得赶紧报警,康某某也心急火燎地往住处赶。胡某某这才意识到,这次“玩火”玩大了,自己的恣意妄为,不仅使男友租住的房间损毁严重,还殃及了毗邻住户的房屋,更惊扰了大半个楼层居民,严重危害了周围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胡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胡某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该指控得到法院支持。
检察官提醒:根据《刑法》第114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不管行为人放火烧毁的是自己的财物还是他人的财物,只要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就触犯了放火罪。所以,遇事要冷静,感情纠葛需理性处理,千万不要“任性玩火”“玩火自焚”,害人害己!
作者:王翔 张敏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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