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张立新表示,目前,市房管局已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分类驳运等工作内容纳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上海市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2个地方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纳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测算范围,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内容提供支撑。
张立新表示,《条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为了更好地落实好物业行业职责,市房屋管理局已细化完善制度,与绿化市容部门共同颁布相关通知,细化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环卫操作企业等各方职责,规定物业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职责,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保证投放点到垃圾收运交付点必须分类投运,对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宣传、指导、劝诫等。
对于物业企业关心的完善服务标准及成本等问题,张立新表示,市房屋管理局指导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协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分类驳运等工作纳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上海市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两个地方标准,结合现在推进的物业服务价格评估试点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纳入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测算范围,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内容提供支撑。“保障了相关工作的资金来源,也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积极性。”
此外,张立新还表示,市房屋管理局将与市容绿化、市城管执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监管,对违反条例被行政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失信行为的记分处理,向社会公布;并将集中监管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项目评优等挂钩,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也欢迎全社会监督物业行业履职。
作者:李静
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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