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横穿马路未走人行道被交警拦下,家住长宁的章某竟当街大喊“你要强奸我吗,你是要在大街上强奸我吗?”,回到家后又发布网文诋毁执法交警。
这本应是一次普通的交通违法处罚,章某最后却因此进了拘留所。
2019年6月21日18时15分许,长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兴义路古北路路口开展交通执法管理时,发现四名女子在路口东侧横穿马路(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民警见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拦下,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配合执法。
两位女子在了解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当即配合民警执法。但另外一对母女则表示质疑,这位母亲表示自己第一次横穿马路撞见执法,试图向民警求情,但女儿章某确声称未携带身份证,不仅故意报假名字影响民警核查其身份,还用话语奚落民警。由于对方提供的是假身份信息,民警无法通过PDA核查其身份,耽误了时间。
此时,母女俩试图离开,执勤交警在劝阻无效后对其喊话:“如果你还要强行离开,民警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不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这时,章某拿出手机对着民警边拍边问道:“所以,你是要强奸我吗?你是想要直接在大街上强奸我吗?”“现在民警要求你到警车前站好,请你配合民警执法,注意你的言辞。”交警李超韵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了这段对话。
经民警现场法制教育,章某表示是自己在“过激”的情况下“说了不该说”的话。她随即向民警道歉并配合了执法工作。因其已有两次交通违法记录,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对交通违法人章某处以20元人民币的罚款。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章某的怨气非但没有消减,反而化作了攻击民警的网络暴力。6月22日晚18时30分许,章某在发表网文,肆意诋毁执法民警。此文发出后引起网民围观,造成恶劣影响。经长宁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充分核查,涉事交警执法公正、流程规范;章某发布的贴文内容纯属捏造。
6月23日,长宁分局新虹桥治安派出所依法将违法嫌疑人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违法嫌疑人章某承认了因对交警处罚心怀不满,遂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帖诽谤民警的违法事实。
目前,章某因实施诽谤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交通违法行为人如对处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进行申诉;群众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存在质疑,可以向督查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但任何形式恶意抹黑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
作者:何易 朱裕林
编辑:孙华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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