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汽车金融行业在政策支持和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下业务量强势增长,尤其是在整个汽车金融产业链中,融资租赁凭借融物实现融资的特性、灵活的业务模式以及高额的利润回报,受到了越来越多汽车行业从业者与广大客户的青睐。然而,汽车融资租赁在迎来高速发展风口的同时,也有很多“漏洞”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已办理4起通过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其中不乏手段翻新的新型诈骗。
欠债累累、走投无路就出此下策?
2018年4月,被告人杨某某在朋友“小郝”的介绍下,由一家中介公司从中操作,用虚假的工作单位、职位、年收入等填写了一份融资租赁申请表,与上实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申请购买一辆大众宝来汽车,后由上实公司将购车款113216元支付给车辆经销商,杨某某提到车后转手以5000元的低价卖给中介公司联系的某租赁公司。杨某某到案后供称,自己在外面欠了钱还不上,融资租车就是为了套现还债,其本人根本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偿还能力,只不过想通过这种方式“搞点钱”……2019年2月,虹口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赃物已折价款发还被害单位。
经营不善、被人欺骗然后就去骗别人?
2018年6月,广西某汽车销售责任有限公司向上实公司融资购得三辆东风牌小型汽车,所有权实质归上实公司所有。租赁的期限为2018年7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止,共36个月,按规定每月支付租金。然而,在支付7个月租金后,该公司一通“骚操作”,骗过了当地车管所,将汽车产权变更至善意第三人名下,偷偷将车卖了……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自称,当时其公司被广州某汽车贸易公司骗了上百万,以致公司面临危机,陷入资金紧张局面难以为继,追债的人天天上门,“我一心只想着从哪里弄点钱让公司度过难关,根本没考虑法律后果,就把向上实公司贷款购得的三辆车通过非法方式变更了权利性质转卖给他人了。”
而所谓的非法方式,就是伙同其妻伪造与上实公司之间的租金结清证明,骗得当地车管所涤除上实公司在车辆上设置的抵押,进而与善意第三人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再由车管所转移车辆所有权登记至善意第三人名下。就这样,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周转资金直至案发…2019年5月,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这也是虹口区检察院办理的融资租赁行业中手段较新的诈骗类犯罪。
租前加强审核、租后完善风控 助推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
上述案例暴露出当前汽车融资租赁业在高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租赁手续简化、租赁公司风控管理和防范意识不强等原因,一些不法分子伺机利用各种违法手段钻空子,肆意破坏合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虹口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沈忆佳表示,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等级、租车用途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同时,需要对车辆的行驶范围进行甄别,车辆租出后定时加强与租车者的沟通联系,观察车辆的使用状态和信号是否存在异常状态,随时掌握对方动向。要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更大的损失。同时建议融资租赁公司风控部门建立租赁车辆监管小组,定时要求报告车辆状态,系统掌握车辆活动范围和轨迹,发现定位系统异常则要及时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报案,司法机关也将严密配合,严厉打击此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诈骗犯罪,保障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相关名词: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的大额分期购车方式,核心要点在于将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购买客户指定的车辆,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保证金后,按月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客户决定是否取得汽车所有权。
作者:王翔 肖阳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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