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网络大V陈岚名誉权纠纷案有了新的进展。
2019年8月14日上午9时,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太友、杨美芹诉被告陈岚名誉权纠纷一案。上海闵行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此案。
两原告诉称,被告作为资深公益人士,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发表不实言论、泄露原告实际住址,并误导网友对两原告进行负面评价,致使两原告名誉受到严重贬损。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赔偿原告杨美芹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被告辩称,不同意两原告的诉讼请求。其并无贬损两原告的主观恶意,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均有信息来源,对于女童疑似死亡的信息也有其来源,确认后已删除并公开道歉。其从未泄露过任何原告个人信息,并不构成侵权。原告方主张的医疗费用、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缺乏事实依据。此外,对原告王太友主体资格提出异议。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庭审。庭审中,合议庭结合原被告诉辩称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对该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
闵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旁听。截止当天下午17时,庭审仍在继续。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7年5月24日,一篇题为《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引爆网络舆论。文章指责小凤雅母亲杨美芹利用女儿的病情,募集善款15万元,却没有将善款用于治疗女儿的疾病,而是用来治疗小儿子的唇裂。小凤雅一家因此被戴上“重男轻女”“骗捐”等帽子。
据媒体报道,2018年3月,河南太康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曾在网络平台发起筹款,引发诈捐风暴。2018年4月9日,网络大v@作家陈岚 在微博向公安机关实名举报王凤雅疑被父母虐待致死。5月27日,陈岚发表微博长文阐述事件经过并向家属道歉,随后该微博又被删除。
2018年9月4日,王凤雅家属诉陈岚名誉权纠纷案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作者:周渊 陈淋清
图片:孙弢 周仅郁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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