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以代为拍卖藏品为由实施的诈骗案。2019年5月28日,城桥派出所接报警人顾老先生称,2018年9月其被人以代为拍卖藏品为由,被骗取服务费及藏品。
经询问,顾老先生在2018年9月27日接到一刘姓陌生人电话,刘某自称是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问其是否有藏品需要拍卖,顾老先生表示有,随后两人互加了微信。接着,顾老先生给刘某看了他的藏品,刘某称可以代为拍卖并将身份证照片发给了他。顾老先生信以为真,随后根据刘某提供的地址寄出了三件藏品。
2018年10月,刘某称已将其中的一件藏品以人民币95万元的价格拍出,然后多次向顾老先生索要手续费用,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顾老先生先后分5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刘某共转账4160元。期间,在顾老先生催促下,刘某将另外两件藏品寄还给了他,而拍出藏品的钱款始终没有支付,直至5月底,顾老先生觉得被骗了,于是报警。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于2019年8月13日在北京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到案后,刘某交代了其利用之前在拍卖行从业过程中接触到的信息,于2018年7月以代为拍卖收藏品为由骗取被害人藏品及所谓服务费4160元的犯罪事实。
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市民拍卖藏品,要委托给有资质的正规拍卖行。切记,正规拍卖行在藏品未成交前,是不会向卖家收取任何费用的。
作者: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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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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