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又进一程。在今天开幕的第二届“长三角民政论坛”上,《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合肥备忘录》(简称《合肥备忘录》)正式发布, 四地民政部门将共同推出一系列举措,包括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推动形成长三角地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格局。
联手应对老龄化,这是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共同选择。截至2018年底,长三角区域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4589.97万人,户籍人口老龄化水平为21.47%,长三角区域人口老龄化水平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长三角地区实现一体化养老,有利于促进地区间养老资源流动、需求对接,是一种更为高效的养老模式。
根据《合肥备忘录》,四地民政部门将实现更高层级规划引领,进一步统筹协调地区养老资源。四地民政部门明确,将共同把“养老服务合作”纳入各自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健全养老服务规划制定的协同机制,提高政策制度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推动实现养老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标准的共同研制和四地已发布地方标准的互认。
四地民阵部门将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数据、信息、接口等统一,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逐步实现长三角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
为努力破除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四地民政部门鼓励发展异地养老。同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闲置资源全面推向长三角养老服务市场;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探索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
同时,四地民政部门将共同鼓励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在区域内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共同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各具特色的长三角旅游康养示范基地。同时,加强长三角城市之间共建康复辅具产业集群,推动建立一批跨省合作的产业园区。
此外,四地民政部门还将探索建立“长三角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实行养老企业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资源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作者:王嘉旖
图片:袁婧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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