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松江警方对辖区持续加强犬类管理。日前,松江区首张违规养犬罚单开出,一名养犬人因未办理养犬登记被罚200元。
近日,松江警方在松江某小区调解一起涉及犬类的纠纷时,发现一方当事人付某所饲养的犬只未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法律告知。次日,民警上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9年10月29日前,为该犬只办理登记手续。其后,付某因租房等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
2019年11月2日,民警通知付某来派出所配合调查,并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付某“饲养未登记、年检犬只的,逾期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二百元的罚款的处罚决定,并督促养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年检。目前,当事人付成已为自己饲养的犬只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应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后,及时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证》,或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市民云”轻应用在线办理《养犬登记证》。(每户限养一条;个人禁止饲养烈性犬只)。同时,请广大市民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何易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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