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工作,在上海有了新动向。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将于本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为促进和规范地方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带队开展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2018年11月组建,坚持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并重,按照“摸底数、建机制、重预防”的思路,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据悉,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上海授权实施监管的七类组织共2863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127家、注册资本220.2亿元,融资担保公司30家,注册资本173.6亿元,典当行242家,注册资本64.1亿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家,注册资本75亿元,融资租赁企业1934家,管理资产规模约1.4万亿元,商业保理企业527家,保理融资余额约600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1家,即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92家,累计为企业实现融资约335.61亿元)。
总体而言,上海机构数量保持基本稳定,部分行业发展水平较高。本市融资租赁行业企业家数、资产规模及盈利状况在国内均处领先水平,本市典当行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规模皆处于全国前列,股交中心市场规模居全国同类市场前列。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规范、加强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具体而言,将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探索信息科技监管手段、引导行业自律监管、加强风险预警处置等方面做好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工作。
作者:周渊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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