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一年,因“碰瓷”诈骗被宝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男子李某,换了一个区域继续“重操旧业”。近日,普陀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迅速侦破一起“碰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刑满释放后不久又一次被警方抓获。
2019年11月15日,一位热心市民向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民警反映,位于真北路与真南路匝道处有一男子多次以交通事故“碰瓷”的手法敲诈过路机动车驾驶员的钱财。获悉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刻开始了相关调查工作。在加强这一路段巡逻力度的同时,警方运用道路监控开展视频叠加巡逻。
11月27日,蛰伏了近半个月的可疑男子又一次出现在真北路辅道内,来回徘徊,物色作案车辆。9时30分许,这名可疑男子骑着共享单车慢慢地跟着被害人的机动车前行,当车行驶到窄小的辅道时,突然加速,与机动车发生轻微碰擦,随即应声倒地。驾驶员发现车辆被碰后,立即下车,在与可疑男子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可疑男子向驾驶员索要了200元“医药费”私了。得手后,可疑男子返回辅道,很快又物色好新的对象,继续“碰瓷”。这一幕,被守候在综合指挥室内的民警王云平及时发现,他立即与周边巡逻警力取得联系,按照既定计划对可疑男子实施抓捕。几分钟后,抓捕民警赶到现场,将刚刚“碰瓷”成功的可疑男子抓获。
经调查,这名可疑男子姓李,是一名“碰瓷”专业户,2018年曾因“碰瓷”诈骗被宝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刚刑满释放不久,暂无工作的李某又一次重操旧业,干起了“碰瓷”的勾当。据李某交代,由于选择作案时间在上班高峰,而且索要金额不多,一般被害人都会答应他的要求,而一旦有驾驶员表示要先报警,事后准备进保,李某则表示自己伤的不重或者有急事,不再要求索赔。经警方查证,在该路段被李某“碰瓷”的案件已发生8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如遇交通事故,请及时报警,切忌私了,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作者:何易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邵珍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