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运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站”上下客的交通顽症由来已久,特别是节假日、春运高峰时段尤甚。即招即停、随叫随停,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市场秩序,甚至存在超员、携带违禁品上车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遏制长途客运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站”上下客等违法行为,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借鉴前期精准查处大型货运车(工程渣土车)违反“禁行区域、禁行时段”规定、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经验基础上,转变思路,主动联合城交执法总队,充分依托智慧公安,开发轻应用模块,以“设定采集点位、回放跟踪目标,甄别违法信息、下载固定证据”等方法,对长途客运车违法行为进行后续处理,有效地提高了非现场执法效率和震慑性,较好地实现了“警力无增长、执法有效果”的双赢目标。
元旦春运至今,普陀交警部门已对106辆长途客运车“站外站”上下客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城交执法总队已立案47起。下一步,普陀警方在加强道路执法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交警轻应用模块,随时固定违法证据,上传后进行处理,属本区注册经营的长途客运车,及时予以处罚,外区或外省市的将移交城交执法总队处理。
作者:张晓鸣
编辑:唐玮婕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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