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何做到防护保障安全,又让司法服务“不打烊”?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和上海高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审判工作,2月4日,节后上班第二天,上海金融法院采用网络庭审方式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在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系上海一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诉称,2017年3月,其与被告某实业公司和某电力燃料公司及第三人某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原告委托第三人给被告实业公司发放贷款,被告电力燃料公司为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告实业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未还本付息。原告遂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被告实业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9000万余元,被告电力燃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庭前排查中,主审法官孙倩发现该案系公告案件,且第三人远在天津。如果延期开庭将再次公告,既延长审判周期,又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孙倩法官主动与原告和第三人沟通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
下午2时整,上海金融法院科技法庭内,除了佩戴口罩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外,旁无一人。
合议庭成员、原告代理人和第三人工作人员的高清影像出现在审判席前方的电子显示屏上。
“原告,能听清么?”
“清楚、清楚。”
“第三人,看得清楚屏幕上显示的材料么?”
“看的清,看的清。”
在确认系统顺畅后,审判长吴峻雪敲响了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在线上有条不紊进行。整个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随着当事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后,这场不到一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庭审顺利结束。
“在这个特殊时期,法院采用这种更加安全、更加方便”的方式开庭非常好,非常感谢法院周全的安排!”原告代理人金某表示。
“感谢法院用网络方式开庭,让我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用从天津大老远地赶过去,用手机就能很方便的参与庭审。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形式沟通也非常顺畅。”第三人工作人员王某在庭后点赞。
上海金融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要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上海金融法院将充分利用司法科技手段,以更加高效的举措和更加主动的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何易 郑倩
摄影:陈伟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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