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防控中,哪些人员需要隔离观察、哪些人员需要健康管理,这是群众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市级层面已制定了统一标准,提出了明确操作要求。
其一,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必须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的,按规定立即就诊排查。
其二,密切接触者,必须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的解除证明,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同时,对来沪返沪的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如从事教育、托育、医务、家政、护理职业的,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的从业人员,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单位有隔离条件的,实施单位隔离健康观察;本人有居所的,实施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本人无居住条件的,实施地区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单位或个人承担一定费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物业、快递、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的从业人员,统一由单位安排隔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为抵沪之日起14天。
此外,本市对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治愈出院人员,继续实施14天的健康管理。
作者:王嘉旖
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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