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不做“路怒族”,不开“斗气车”,遵守交规,文明行车,而当一个“路怒”的司机,遇上一个开“斗气车”的司机,结局往往不会太好。最近,上海嘉定街头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轿车突然发生碰擦,两名司机都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原因并没有那么简单。
4月12日,周某驾驶着自己的面包车,行驶在嘉定区浏翔公路旁的一条乡间小道出口处,恰好被路口停着的一辆小轿车挡住了出路,周某连续按了几下喇叭,示意前车避让,但未前车司机突然摇下车窗看了周某一眼,随后便驱车驶向浏翔公路。因与前面小轿车路线一致,周某便跟着行驶,而在下一个有红绿灯的路口转弯时,见前车从外道转弯,周便借内道转弯,而此时,前方小轿车在瞬间变道进入自己的车道,险些与其发生碰擦,周某想,肯定是因为刚才自己按了喇叭对方心怀不满,明明堵路不对在先,竟还别车发泄情绪,于是他边开车边按喇叭警示,前车不仅不予理睬,还不时减速刹车阻止其前行。而当遇前方红灯停车时,前车突然下来两名男子,径直走到了周某车前骂骂咧咧,周某降下车窗与对方争吵,待前方绿灯亮起,对方便回到车上继续行驶。
周某再也没有压抑自己的怒气,随即踩足油门超过了前车,在距离前车2米左右的时候强行变道,后车因刹车不及,两车最终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周某和小轿车司机李某同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很快赶来处置。
民警经过现场询问,发现两方不仅都不承认自己的责任,并相互指责对方有竞速追逐及强行别车的行为,遂将双方带至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路面监控发现,双方司机不仅多次强行变道造成事故,还严重影响了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的行车安全。在事实面前,周某和李某最终承认自己别车行为是故意为之的,至于原因都是因为气不过,都想给对方点“颜色”看看。而两人明明能够预见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但依旧无事生非,符合法律对“寻衅滋事”的认定,现嫌疑人周某、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嘉定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司机们在日常驾车时,如有故意别车、恶意逼停或拦在前方迫使后车压速行驶等行为,都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将受到治安拘留等处罚。
作者:何易
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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