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偕老,这是人们对婚姻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观念转变,“黄昏散”现象正在显现。23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离婚案件是四年来该院审理的涉老民事案件中,数量排名第二的案由。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静安法院受理涉老民事案件案由情况
2017年受理143件、2018年受理159件、2019年受理137件……静安区人民法院涉老审判团队审判员、法官白云介绍,近年来涉老离婚案件整体上数量有所上升,但也相对稳定。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该院收案数量有所下降,截至10月22日共受理涉老离婚案件95件。四年来,上海静安法院涉老审判团队受理的年龄最大的离婚案件的原告男方当时93岁,被告女方当时76岁,双方系再婚,后经调解离婚。
60-70周岁的“低龄老人”最容易离婚
什么年龄段的老人最容易离婚?据介绍,涉老离婚案件中诉请离婚主体多为60-70周岁的“低龄老人”。约三分之二涉老离婚案件当事人年龄在60-70周岁,多为退休不久的低龄老人。
“结合案件事实反映,部分老年人在退休的最初数年内难以适应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变化,夫妻双方朝夕相处时间变长,双方极易不满彼此生活习惯与处事方式,导致产生家庭摩擦与矛盾;还有部分老年人在60-70周岁的年龄段中,其子女成家立业后,本感情不睦的夫妻中一方则选择离婚。”白云法官解释道。
此外,诉请要求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据介绍,审判实践中,夫妻双方年岁渐长后性格忽变暴躁、夫妻双方就买房、卖房、子女就业结婚、各自父母养老方式等重大事项意见不一致、外出游玩或退休后工作生活又认识其他异性朋友、再婚夫妻因婚姻基础不牢加之子女与财产方面存在矛盾等多种因素导致起诉离婚。
财产分割要求比较理性,离婚意愿相对强烈
较之年轻夫妻离婚时为财产分割争执较大、牵扯子女抚养归属的情形,部分老年夫妻离婚的关注点则集中在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本身,对财产分割的争议较为理性。白云法官告诉记者,有些老年人离婚时表示就财产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或双方同意将房产等赠予子女、或暂时不分割财产,甚至有些老人为达到离婚目的自愿“净身出户”。
与此同时,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涉老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离婚意愿相对强烈。我国《婚姻法》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作为准予离婚的一般标准,审理中从夫妻双方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审判实践中,双方老人感情基础较好、且均为初婚并育有子女、甚至孙子女也已出生,但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时有发生。
那么,对于涉老离婚案件,司法上如何破解?白云法官介绍,处理老年离婚案件需要“五个更”:更充分的法律释明、更贴心的情绪安抚、更准确的事实查明、更耐心的调解纠纷、更详细的判后答疑。
法官认为,婚姻自由不应该被年龄偏见所裹挟,不应该给老年离婚套上道德的枷锁,但是也要用理性的情感去认真衡量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毕竟少年夫妻老来伴,晚年婚姻的稳定和谐对于晚年生活质量至关重要,需要理性而慎重看待。
作者:蒋竹云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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