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年,也是上海奉贤区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及黑臭水体的关键之年。
11月17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河长制”的基础上,奉贤首创“河长+检察长”新模式,啃下了全区百余条劣Ⅴ类河道治理难题。11月3日,经上海市河长办对有关河道进行复测,奉贤区2020年劣Ⅴ类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水质监测全部达标。
为破解河道治理难题,此前,奉贤检察院与区河长办签订《关于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水生态保护暨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的意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双方围绕互通信息、移送线索、调查取证、协作配合、督促履职、提起诉讼、协作执行等七方面细化协作模式。对辖区内的劣Ⅴ类水体、河湖黑臭等问题履职不到位、限期不清理的,河长办将线索移交检察院由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成员单位履职,针对未依法履职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河长办再督促成员单位整改回复、执行生效裁判等方面提供协助。
自“河长+检察长”新模式启动以来,共发现河道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26件,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每条未消劣河道污染成因,委托第三方对18条涉劣河道取样检测,全面、客观收集涉河湖环境污染证据,针对河道污染及沿岸企业排污治理中履职缺位情况,相继向各街镇、委办局制发各类诉前检察建议12件。
奉贤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河长+检察长”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为保护奉贤水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促进全区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系统整体环境改善,为打造“水天一色”美丽奉贤奠定生态基础。
作者:周渊 吕亚南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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