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父母之爱相互拉扯引发的探视僵局,如何通过一份小小的“愿望清单”圆满化解?“愿望清单”的背后又是怎样一段执行故事?本期的有法执说,让我们一起聆听探视权执行案件背后法官的柔情守护。
陷入僵局的父母之爱
2019年12月,甜甜(化名)的爸爸(杨先生)和妈妈(刘女士)于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甜甜的爸爸可于每周六或周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对甜甜行使探望权。
然而,据刘先生反映,2年多过去了,每次探望女儿,刘女士都不予配合。一天,杨先生在探望前收到了女儿甜甜发来的短信,“我不喜欢爸爸,我不要和爸爸回去”让杨先生终于坐不住了。于是,他将一纸《强制执行书》提交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探视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面对这样一份强制执行书,如何窥探孩子真实的内心世界并引导其自主决定是执行案件的承办人面临的一大难题。由于甜甜的父母在前期探望交接过程中有过一些不愉快的经历,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深化,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几经思考,决定组织一场“对话”,试图找到打破僵局的突破口。”
爸爸(申请执行人):“孩子的妈妈找各种理由不让我接孩子,擅自在探视时间给孩子安排补课,请求法院对她限高、拘留,责令她探视时间不得让孩子参加其他活动。”
妈妈(被执行人):“孩子去他那里午饭没有吃,接送孩子上学迟到,作业不辅导,还发生了手被烫伤的情况,不是我有意阻挠探视,现在是女儿不愿意跟他走。”
甜甜(被抚养人):“上次爸爸去接我,把外公外婆气哭了,我不喜欢爸爸,我不要跟爸爸回去……”
为了让甜甜彻底放松,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提前在接待室里放置了萌宠玩偶,并准备了热牛奶。温馨的场景,亲切的对话让甜甜逐渐打开话匣。提及爸爸时,甜甜的口中有欢喜也有小抱怨。
“甜甜对爸爸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为什么突然拒绝爸爸还有待进一步沟通。”执行案件的承办人们相视一笑。眼看着局面逐渐打开,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把门外等候已久的爸爸带进接待室。
面对突然出现的爸爸,乖巧的甜甜一下子表现出了抗拒、不安甚至钻到了桌子底下。接待室里的气氛降到冰点,充满期待的爸爸顿时手足无措。
一份写满爱的“愿望清单”
看到这一幕,执行案件的承办人赶忙拿出手机陪甜甜看起了动画片,等到甜甜的情绪舒缓之后,甜甜再次看向爸爸时不禁撒起娇来:“希望爸爸也能陪我看电视,不要总是睡大觉。”
“虽然甜甜觉得爸爸有时偷懒,有时冲动,有时粗枝大叶,但是爸爸还是很爱你的,希望每周都能陪你玩。甜甜愿意再给爸爸一次机会吗?”
“我希望爸爸能陪我玩四只小猫的游戏,不要睡觉;
我希望爸爸能说话算数,给我买芭比裙;
我希望爸爸……”
甜甜一边说,爸爸在一旁乐呵呵的点着头,执行案件的承办人也抓紧在一旁做起了记录。
不一会儿,甜甜在爸爸和执行案件的承办人的见证下许下了对爸爸的十个愿望。
眼见局面终于打开,执行案件的承办人也顺势询问甜甜:“爸爸满足了甜甜十个愿望,甜甜可不可以也帮爸爸实现一个愿望呀?”甜甜开心的回答:“爸爸也可以提十个要求。”
爸爸和甜甜你一言我一语,于是有了这份接待室版本的“愿望清单”,妈妈也附赠了一份“去爸爸那里不用带作业”的承诺。一份“愿望清单”,让原本僵持的探视变成了久违的亲子活动。在执行案件的承办人的见证下,爸爸、妈妈与甜甜共同签署了这份爱的契约。
“后天上午十点爸爸去接你,好吗?”
“嗯!”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是夫妻离婚后,对未与被探视人共同生活一方的权利补救,亦是被探视人得到父母双方陪护的保障。探视权的行使应当以充分尊重子女意愿为前提,不可为实现探视目的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在一些矛盾激烈的离婚案件中,由于未成年子女个人意思表示能力有限,时常“口是心非”拒绝与申请探视方见面,这也成为协助探视义务方拒绝探望的理由。执行程序往往通过对协助探视义务方的疏导或强制来实现探视。
但是不同于金钱给付义务及一般行为类义务的执行,探视权执行在执行措施的选择上,需兼顾被探视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谨慎适用限高令、拘留等强制措施。如何在考量被探视人真实意愿与保障父母探视权之间取得平衡,考验着执行案件的承办人的办案智慧。
202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意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本案就是善意执行理念在探视权领域的延伸适用,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没有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拘留以实现执行目的,而是以孩子为突破口,循序渐进引导其充分表达对父母之爱的期待,最终换来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父爱如山,母爱似海。爱与不爱的决定,不是一句格式化的问询,不是一次僵化的执行,更不是孩子在父母之间的艰难取舍,探视权不应成为亲情的拉锯战。要让探视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我们期待父母与子女之间,少一份剑拔弩张,多一份真诚的倾听,让父母之爱才真正成为灌溉孩子成长的春风雨露。爱是父母与孩子的双向奔赴,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愿做那根撬动亲情流转的杠杆。
转载:“上海闵行法院”公众号
编辑:周辰 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