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召开联席会议,围绕为国务院和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有效落实提供法治保障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
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参加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上,对共同体首批19家联系点进行授牌。据介绍,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此次设立联系点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营商环境相关法治问题特别是市场主体感受比较迫切的痛点难点问题。首批19家单位主要为本市司法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在收集、研判、分析处理营商环境法治问题方面具有一定专业优势。
会议通报了前期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情况以及共同体下一步工作考虑。
会议指出,共同体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着重加强立法保障、制度完善,着重加强执法司法和普法宣传,促进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被国务院在全国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作为以“法治”为基本元素的上海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上海在最近一次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估中名列第一,并助力我国在世行评估全球排名中稳步上升。
会议强调,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的确定性,对冲市场环境、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更有信心、市场更有活力。
会议指出,要更加注重对标一流。关注世行拟推出的“全球宜商环境评估体系”,深化研究,推进高水平对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经贸协定规则的学习研究,对标高标准制度条款和合规要求,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更加精准把握导向。始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法治体验感,提升法治获得感,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国务院和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大力营造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要更加有力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协同协作,切实形成上下左右、内外各方同心同向的强大合力,切实做到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政企沟通对话机制和共同体联系点工作机制作用,聚焦市场主体遇到的法治难题,切实解决好市场主体的各类法治诉求。
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学会协会、共同体联系点等50余家单位参加了会议,市人大财经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单位作了重点发言。
作者:张晓鸣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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