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些自媒体账号、企业机构注册运营的账号为有效扩大影响力,实现快速引流“涨粉”,纷纷申请平台加V认证。但对于有些新账号来说,申请认证需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准备认证审核材料,一些代办认证加V申请的业务悄然而生。王某在研究各媒体平台审核规律和需求后,多方“偷师”自学,终于“开店营业”。
起初,王某只是打算给自己“音乐博主”的账号加个“官方认证”。经过了解,他发现网上有专门帮人做账号“加V”认证业务的店铺,每个认证账号价格在50到80元人民币。了解行情后,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做,就迅速注册了一家网店“入行”接单。客户根据网页宣传在其店铺下单,接单后他找到可以做认证的店铺购买服务,谈成后让客户直接与该店铺对接认证详情,并从中赚取差价。随后,他又找到给其他咨询类、社交类APP经营加V认证的店铺,同步发展“业务”。
由于申请资质认证需要在职证明,而有些订单的客户又确实无法提供,于是王某就有针对性地提供“包办”服务——他在网上找到石某开设的“刻印”店铺,并订制伪造的公司、企业印章,然后伪造在职证明、协会会员证明等认证需求材料。认证材料齐全后,经过同意他登录客户的账号密码,将这些“在职证明”拍照上传,等待平台审核。如果认证成功,交易顺利,如果认证失败,则退回订单钱款。只有少部分订单是客户自己提供在职证明,其余的步骤,从文本编辑到公司、企业、民间团体公章认证,则由王某一手操办。
从2021年7月至9月,王某在明知其客户工作信息不属实的情况下,通过网上订制公司印章十余枚,并将上述印章用于帮助他人在多家社交、咨询类软件平台进行加V认证。涉及伪造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广州某珠宝有限公司等40余家公司、企业、民间团体,开具“在职证明”“工作证明”等,用于某些APP资质认证,从中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
2021年11月19日,民警将王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并在其居住地搜查,扣押公司、企业、协会印章12枚。到案后王某对其伪造公司印章、在职证明等用于非法认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而承接王某刻章订单的石某,其从事印章刻印业务却从未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批,接单制作印章也不曾要求下单人出具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间接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用伪造的公司、企业印章等伪造“在职证明”,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以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对两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自媒体时代,无论是营销“个人”还是“官方品牌”,都应合法合规,勿走捷径。
作者:单颖文 孙晓光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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