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经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宣布成立。
基金会的设立,将市消保委的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是继续保持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先全国的重要举措之一。设立基金会,不仅仅是为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人、财、物、智等方面的社会多元供给,不仅仅是为缓解长期困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是市消保委在组织功能上,从单纯履行机构职责向更好发挥平台作用转变的一个标志。通过打造资源型平台,“乘众人之智,聚众人之力”,不断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境界。
上海市消保委主任、上海市消保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方惠萍表示,基金会的设立,将与消费志愿者队伍一起,进一步健全以市消保委为主体的社会保护体系,是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有益探索。在市消保委的统筹协调下,消费志愿者队伍着重提供智力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基金会则着力补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物质保障,共同为营造安全放心、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服务。
基金会的筹办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据悉,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西本新干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7家大型企业和公益性基金会共同发起,共计捐赠1250万元,其中,950万元为基金会原始基金,300万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基金。
记者获悉,基金会业务范围包括,资助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开展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知识宣传、消费公益诉讼、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活动;资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和交流;援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资助志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奖励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等。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需求不足、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扩内需、促消费任务繁重艰巨。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也已进入关键时期,对于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市消保委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平台作用,一手抓消费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手抓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筹办,努力汇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基金会的设立,体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人民城市建设理念,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牵动千家万户、关联百姓福祉,是社会涉及面最广的公益事业,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构建起共建共享的大消保、大维权格局。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指导基金会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全力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全力支持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作者:徐晶卉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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