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培鑫 1955年生。上海外国语大学法语系教授。1977年考入复旦大学外文系法语专业,1982年毕业留校任教。1984-1985年,受教育部派遣赴法国进修,主修欧共体文化、法国文学,获得欧洲共同体大学中心高等教育学位和法国深入研究文凭(DEA)。1989-1995年,留学法国,获得法国语言文化博士学位和信息管理高等专科学位。
从1982年起,先后执教于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1997年起,数十次担任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研究方向为法国文学、法语文体学、法语语料库、计量语言学。发表译著、编著教材多部。
核心观点
“有什么样的文学就有什么样的民族”,这么说可能不太妥当,但“文学是人学”这句老话看来还没有过时,法国文学可以成为我们了解法国民族性格的途径之一,这种了解在中法建交50周年之际变得尤为必要。
民族个性的形成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个性鲜明的法兰西民族也是如此。法国文学源远流长,不仅给世人留下文学瑰宝,而且潜移默化,深刻地影响着法兰西民族的性格,有助于我们了解法国人民。
浪漫的法国
“浪漫的法国”,“浪漫的法国人”,无论在私下还是在正式场合,我们中国人经常这样称赞法国和法国人。我们出于真心,法国人当然知道,但有时候不免感到纳闷。在法国,“浪漫”这个词主要指浪漫主义文学及其风格。按照法国人的理解,“浪漫者”是19世纪初那些怀才不遇、无病呻吟的年轻人,或者那些强烈的情感得不到满足,陷入痛苦、绝望的男女们。他们会立刻想到夏多布里昂(1768-1848)笔下“莫名惆怅”的勒内,想到拉马丁(1790-1869)在《湖》畔缅怀昔日的爱情,哀叹时光飞逝。因此难免不太认同“浪漫”这个称呼。
其实,我们中国人理解的浪漫,法国人用“galanterie(殷勤)”这个词来表达。本人1980年代在法国曾亲眼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妙龄女子走在香榭丽大街上,伸出食指和中指,作出夹香烟的手势,一位素不相识的男士见状立刻递上香烟,“啪”地打开打火机为她点火。女子略一点头,飘然而去,男子也继续走自己的路。这个印象久久留在我的脑海,我觉得那就是法兰西民族浪漫——殷勤的生动体现。
这种“浪漫”的传统,在法国文学的初期就已经出现。如果说以《罗兰之歌》(11世纪)为代表的英雄史诗着重武功、忽视爱情,骑士罗兰至死没有想念未婚妻,反而是未婚妻得知罗兰死讯、顿时气绝身亡的话,那么两百年之后问世的骑士文学,则彻底扭转了这种倾向。典雅爱情成为骑士文学的重要题材,开创了法国文学的“浪漫”风气。
骑士文学代表作家德·特罗亚(约1135-1183)留下了五部韵文体传奇,除了歌颂勇敢、坦荡、忠诚、献身精神和荣誉至上之外,每个故事都围绕女性展开,《朗斯罗或囚车骑士》是其代表作。故事讲述骑士朗斯罗为了救亚瑟王后,不惜坐上关押犯人的囚车,受到众人侮辱,赴汤蹈火,出生入死,拼死救出王后。尽管他历经艰险从魔窟中救出王后,王后仍拒绝接见他,因为在跳上囚车之前,朗斯罗曾经有过片刻的犹豫。在王后看来,那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说明朗斯罗还有杂念,不配获得爱的回报。骑士文学宣扬女性至上,必须摒弃任何私心杂念,忘我的投入才能赢得贵妇人的爱情。“夫人的意志就是上帝的旨意”,必须言听计从。典雅爱情提升了女性形象,更重要的是它成为一种文明的驱动力,促使骑士们不断自我超越,自我完善,对于民风仍然相当蛮野、粗犷的中世纪来说,起着积极的文明作用。
13世纪出现的《玫瑰传奇》被视为“典雅爱情”的宝典,它以八百多行诗句的篇幅,从个人卫生、衣着打扮、言行举止、待人接物等侧面,全面传授如何使自己变得“可爱”的法则,以便适应人际往来、社交生活,博得女性的欢心。
骑士文学的浪漫传统在17世纪进一步得到传承。贵妇人们广开沙龙,巴黎出现了令外省贵族和市民阶层羡慕的上流社会,社会名流、文人学士在沙龙里众星捧月般围着贵妇人彻夜长谈,除了缅怀贵族的昔日辉煌,还填词赋诗、议论文学,尤其喜欢探讨爱情,比如漂亮与爱情的关系、婚姻与爱情的矛盾(当时上流社会的婚姻多讲门当户对,而不是两情相悦)、情人暂时分别之利弊等。沙龙文学、田园小说、心理小说应运而生,女权意识空前觉醒、女性地位显著提升,对社会风尚产生过直接的影响。所以说,法国人对女性的尊重,温文尔雅的谈吐,得体的举止等等“浪漫”的痕迹,都可以从法国文学中找到渊源。
幽默的法国
法国是一个充满幽默和喜剧气氛的国度。幽默风趣也是法国的民族特性之一。滑稽戏、单口喜剧在那儿备受青睐,RTL电台的LesGrosses Têtes(“自命不凡者”),每天下午4点到6点直播,如今已进入第38年,经久不衰;每次邀请一位嘉宾,有政界人士、学者院士,也可以是演员、作家、运动员等。该节目以诙谐的口吻谈天说地,插科打诨,笑声此起彼伏。因特网风行之后,它的听众遍布全球,不少侨居海外的法国人以此聊慰乡愁。
法国幽默的文学渊源可以上溯到中世纪充满喜剧精神的市民文学,主要表现为韵文故事和列那狐传奇。韵文故事又称“笑话”,大致涉及三种类型的人物——妇女、教士和农民。这些故事讽刺神父的贪婪、迂腐,嘲笑农夫的老实和愚蠢。妇女则常常红杏出墙:她们或勾引邻居、或与神父偷情,这种事情不符合道德,有悖教理,理应受到谴责。但是经过韵文故事的幽默化处理,人们不觉得她们可耻可恨,反而喜欢有加。比如故事《隔壁的神甫》中,丈夫见妻子三天两头找隔壁的神甫忏悔,怀疑妻子与神父有染,于是伪装神父听妻子忏悔。妻子不知有诈,结果被丈夫抓住把柄,丈夫正要发火,不料妻子说,“我早就知道是你了,那些话,全是为了让你嫉妒,让你更加爱我而说的”。故事虽然揭露了妻子的不忠,但是目的在于塑造妻子急中生智,化险为夷的形象,由此可见法国幽默以机敏、智慧为前提,不顾及道德判断,具有鲜明的特点。幽默者往往是强者,智慧高人一等,因此格外受人喜欢。
《列那狐传奇》传达了同样的信息。在这部动物史诗中,各种动物为了生存而竞争,体现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规律,那就是弱小的动物往往能够战胜比自己庞大的动物。列那狐能够挫败伊桑格尔狼,但遇到比它弱小的动物——公鸡、鸟雀——则屡屡失败,因为弱小动物以它们的诙谐、机智,逢凶化吉,战胜强者。
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巨匠拉伯雷(1494-1554)认为“笑是人的本性”,他的《巨人传》充满笑料,展现一片自由的空间,放松的心态,幽默成为社会交流的工具和思想斗争的武器。
谈到幽默大师,非18世纪启蒙作家伏尔泰(1694-1778)莫属,因为讽刺幽默、嬉笑怒骂在他笔下皆成文章。卢梭1755年发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提出“人本性善良,社会使其堕落”,追怀人类早期的黄金时代,反对文明,反对社交。伏尔泰在给卢梭的回信中称之为“令人产生在地上爬行的冲动”的大作,幽默而鲜明地表明了自己主张社会进步的立场。伏尔泰还写过一首诗形容某人凶狠恶毒,大意是有一天那人在山里被蛇咬了一口,结果竟然是“蛇被毒死了”。
这种文学底蕴、审美传统和思维特点,使得法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处处流露出幽默、诙谐、从容和自信。无怪乎1973年石油危机之际,面对严峻的形势,他们会说出“我们没有石油,但是有点子”这样幽默而自信的话来。
宽容的民族
宽容在许多国家是一个时髦的字眼,但在法国则是一种社会现实,体现在法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法国,人们遇事大多不会先下定论,不会先作道德判断,分清“是非”,而是了解原委、分析问题、设身处地,与人为善。
这种宽容基于对于自由平等的认识,1789年《人权宣言》认为“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所谓自由,在法国人看来,就是有选择的可能,没有选择就谈不上自由。尊重他人的选择,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宽容则是这种尊重的直接表现。
尽管近年来法国右翼势力有所抬头,如排斥、反对外国移民,把脏水泼在他们头上。但是凭心而论,相对世界其他民族而言,法国人民在对待外来移民方面是一个非常宽容的民族。他们富有同情心、充满人道精神。比方说你对一个法国孩子说,你们班里某某同学是黑人,他会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平时看到的是实实在在、个体的人,而不是某人的种族特征,甚至不记得那个同学是黑人了,种族的差别已经十分淡化,“海纳百川”在法国是名至实归。
融化在法国人血液中的这种宽容精神,早在中世纪的强盗诗人维庸(约1431-1463)的作品中就有了。这位中世纪唯一上过大学的法国诗人,假想自己作恶累累被判处绞刑,写了著名的《绞刑犯之歌》,向人们呼吁:“我的兄弟,别对我们冷酷心肠……但求你们祈求上帝把我们全都宽赦。”
伏尔泰认为只要不妨碍他人,每个人都有随心所欲生活的权利。他写过一部《论宽容》,其中包含令人动容的“祈祷上帝”:“你赋予我们一颗心脏,不是让我们互相仇恨,赋予我们双手,不是让我们互相扼杀;但愿你让我们互相帮助来承担艰难而短暂的生命之重担,但愿存在于遮掩我们羸弱躯体的衣服、我们各种贫乏的语言、种种可笑的习俗、所有不完备的法律、各种荒诞的主张之间的那些细小差异……但愿所有这些把微如原子的人区别开来的细微差别,不要成为仇恨和迫害的信号。……但愿人人都能记住,他们彼此是兄弟!”尽管伏尔泰本人并非是宽以待人的典范,但是他赞赏英国的宗教和解、君主立宪制,呼吁宗教宽容,反对政治迫害,在18世纪的法国开创了“自由、平等、博爱”理念的先河,他的名字从此与宽容紧密相连。
雨果(1802-1885)在《悲惨世界》中塑造的冉·阿让是家喻户晓的文学人物。在雨果的笔下,冉·阿让受到主教宽宏大量的感召,从仇恨社会不公正的苦役犯,最后变成人类善良和爱心的化身,揭示出人间宽容的伟大力量。法国著名歌手乔治·布拉桑斯(1921-1981)在1970年代写过一首以红杏出墙女子为题的歌曲,他唱道“别拿石块砸她……因为我在后面”,宽容之情溢于言表。虽然婚外恋悖于普遍道德,在法国也是如此,但是允许不同思想、感情、习惯的存在却是法国人的共识,这首歌因此成为几代人传唱的经典老歌。
法兰西的宽容精神更集中体现在法国人的定义之上:一个人只要认同法兰西共和国的理念,融入法国文化,说法语,他就是法国人了。正是有了这种悠久的宽容传统,在法国,人的个性得到尊重,生活方式多彩多姿,精神活动和智力创作有了广阔空间,法国以包容异己的气度海纳百川,成为世界上最具吸引力、最开放与和谐的国家之一。
崇尚含蓄、中庸的民族
初到法国,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法国人在公开场合讲究谦让、收敛个性、说话轻声轻气,处处方便他人,很少看到大声喧哗、争吵的情况。在法国,谦让、含蓄是最基本的处世之道。
这种民族修养也与长期的文学影响有着密切关联。究其源头,我们可以上溯到文艺复兴晚期的大作家蒙田(1533-1592)。在蒙田之前,法国文坛出现了拉伯雷和七星诗社,个性张扬、处事高调。前者抨击宗教愚昧,塑造巨人形象,赞美人的力量、主张纵情享受;后者以古人为楷模,追求永恒的荣誉,期盼成为照耀法国文坛的北斗七星。蒙田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但格外谨慎,认为自己一无所知,始终把“我知道什么?”奉为座右铭,而且谦虚到了用“尝试集”为自己思考人生的著作冠名的地步。
蒙田把自己作为研究对象,以此考察人类状况,从而帮助人们认识自我。他用怀疑的目光省视人生,揭露人的弱点。无论从体力、美貌、聪明程度来说,与动物相比,人往往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不然女性就不会借助动物的皮毛打扮自己,我们自以为在戏弄猫,谁能保证不是猫在戏弄我们呢?人的理性也不可靠,外来因素会左右我们的判断……因此我们必须谨慎、谦虚、宽容。这么看来只有“自我”可以被我们把握,可是“自我”也在不断变化,我们只能把握自我的某个时刻、某个片断,所以应当随遇而安,顺乎人的天性生活。对人而言,自然就是天性,它是人类的天然向导,凡是自然朴素的乐趣,对人都是有益的:如健康的体魄、肉体的欢愉、精神的享受。但是,顺应自然并不意味放任自流、放纵情感。生活的智慧表现在善于节制:“过度是扼杀享乐的瘟疫,节制才能增添享乐的滋味。”而且节制不是自私的,它会给别人带去好处,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人有幸福生活的权利,更有人的尊严,我们应当努力保持自己的尊严。
蒙田反对极端,主张中庸,拒绝崇高,安于平凡,因此被尊为文艺复兴时代的智者。五十年后,《尝试集》广为流传,成为乡绅们的床头书。他们经常随手翻阅,思考生活哲理,作为行动准则。
蒙田的创作正值巴洛克文学向古典主义过渡时期,《尝试集》具备了古典主义文学的许多特征,比如推崇理性、模仿古人、重视心理道德分析、个性与共性的结合。因此,蒙田克己节制、秉持中庸之道的理念在17世纪自然得到传承。布莱斯·帕斯卡尔(1623-1662)在《思想录》这部与《尝试集》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著作中写道:“自我是可恨的”,这句话成为17世纪“正人君子”们的行为准则。君子们应具备在公开或社交场合取悦他人的素质,即彬彬有礼,善于言谈,风趣诙谐,见多识广……但是千万不能自吹自擂,因为“自我是可恨的”。为人谦虚、处事低调、不求闻达成为优良品质。
当然,这种风气在17世纪形成,与恢复强势的天主教强调人性堕落有关。它与古典主义的文学主张也不谋而合,比方说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家,从来不用第一人称写作,不在作品中直接露面。时至今日,法国人写完信之后,经常会检查一下,看看“我”字是否用得太多,以免太关注自我,给人失礼之感。久而久之,含蓄中庸、为人低调成为法国人处世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崇尚理性的民族
崇尚理性,也许不为法兰西民族所特有。就办事严谨、循规蹈矩而言,许多民族不在法国之下。但是理性对法兰西民族的生活、思想、历史、文化的影响之深,在法国人民心中的地位之高,确实是举世无双的。大到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小到吃饭时刀叉搭配、酒杯选择,处处可以看到理性的身影。法国人家里的工具间,永远井井有条,锉刀、榔头、锯子、钻头放得整整齐齐,给人一种理性的美感,就连如何开启盒装牛奶,也会给你列举几种方法,作一番利弊分析。法式园林中笔直的林荫道、修剪齐整的大树,犹如接受检阅的仪仗队,堪称法兰西理性的最直接体现。
说到法国崇尚理性之风,不能不提笛卡尔(1596-1650)。笛卡尔生活在17世纪上半叶,在文艺复兴与古典主义之间承上启下。众所周知,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学者们渴望知识,兴趣广泛,结果导致当时作品包罗万象,囊括人文、科学、历史、宗教等各种知识,成为百科全书式的大杂烩,往往逻辑松散,带有浓厚的中世纪痕迹,拉伯雷的《巨人传》就是一个典型。
这种倾向在笛卡尔那儿发生了彻底扭转。笛卡尔认为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认识真理,而古代史料并不能满足我们认识真理的需要,因此要用一种新的方法——即理性思维的方法——来构筑我们的知识。在笛卡尔看来,什么都不可靠,只有我在思想、我的思想在质疑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所以在《方法谈》(1637)中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著名论断。他认为人的力量在于理性,从怀疑入手,正确运用思维规则,我们就能够认识驾驭世界、把握人生所需要的全部真理。虽然“我思故我在”曾经被视为唯心论而遭到猛烈攻击,而且笛卡尔方法论的初衷是希望用理性分析证明上帝的存在,但他提出的认识论四原则无懈可击,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第一条:在不清楚明白知道某件事为真之前,就绝对不要接受它。换言之,即谨慎地避免鲁莽和偏见,并除了那呈现在我的理性之中既极清晰明了,而又毫无怀疑余地的事物之外,不作任何其它的判断。第二条:要把每一项在审察中的困难,尽问题所许可地划分成若干部分,好达到充分的解决。第三条:要按次序引导我的思想,由最简单和最容易明了的事物着手,渐渐地和逐步地达到最复杂之事的知识,甚至在那些本质上原无先后次序的事物,也为假定排列层次。第四条:在每一种研究上,枚举事实要那么周全,而且审查要那么普遍,但可确实地知道没有任何遗漏。”
《方法谈》不仅提出明确概念、分解和分析问题、推理综合、检验四大准则,而且作为第一部用法语写成的哲学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他为17世纪理性至上、规制严谨的古典主义奠定了基础。到了18世纪,启蒙思想家用理性眼光审视法国的社会格局、政治体制,从而导致1789年大革命爆发,以理性的名义推翻了封建制度。这种理性精神,法国人从小耳闻目濡,习以为常,无数科学家、思想家在法国涌现,那不是偶然的,以至于法国人都称自己是“笛卡尔信徒”。
帕斯卡尔是法国科学史、哲学史、文学史上的另一位天才、理性主义的杰出代表。他把思维视为人类的力量所在。与无垠的宇宙相比,人类是微不足道的,如同一根细细的芦苇,随时会被扼杀摧毁,但这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即使被宇宙所压倒,依然比大自然更伟大,因为人知道自己会死去,而大自然并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人类虽然是宇宙中的沧海一粟,被宇宙所吞没,但是通过思想,人类能够囊括宇宙,“思想造就了人的伟大”。那是何等的气势,对人类理性的何等礼赞。
在文学领域,理性原则曾在古典主义中得到充分体现。斯丹达尔(1783-1842)在创作《红与黑》之前,曾经写了《论爱情》(1822),详细分析爱情萌生的七个阶段(欣赏、欲望、希望、萌生爱意、初次结晶、怀疑、再次结晶),斯丹达尔早在弗洛伊德之前就发现了理想化在精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堪称爱情心理学的鼻祖,理性原则的影响之大可见一斑,尽管这本书在作家生前只卖了22本。
会享受的民族
法国人会享受,这是举世公认的。自然、人生、美酒、爱情,法国人处处走在世界各国前列。无怪乎奢侈品牌大多出生在法国。一到星期天,中午时分街上才会有动静,因为很多法国人睡到这时方才起床;晚饭之后,三五知己还会请出老酒,谈笑风生,不到半醉不罢休。
哀叹人生短暂、宣扬及时行乐是法国文学重复出现的主题。16世纪,七星诗社的诗人王子龙沙(1524-1585)就提醒美丽的埃莱娜“请从今天起采摘生命中的朵朵玫瑰”:“美人,咱们去看那玫瑰,她今晨刚刚开放,趁您风华正茂,趁您美妙年华,采摘啊,采摘您青春的花朵:因为时光会将您的美貌包裹,一如他黯淡了这凋谢的玫瑰。”
18世纪初,摆脱太阳王路易十四统治之后的法国渴望幸福,贵妇人纷纷敞开豪宅大门,各界名流、文人骚客趋之若鹜,在摇曳烛光下谈论文学、兼顾爱情游戏。连愤世嫉俗的卢梭也不甘落后,将湖光山色引入法国文学,启发人们如何享受自然,享受自我的存在……追求幸福,成为整个18世纪文学的重要题目。此风一直刮到美食领域,“动物吃食,人吃饭,唯独有格调的人才知道去品味”,布里亚·萨瓦然(1755-1826)的名著《口味生理学》,从人的五种感觉入手,畅谈美食艺术,成为法国美食的《圣经》。
当然,法兰西民族早就意识到必须创造幸福,才能获得幸福,拉伯雷、蒙田、伏尔泰在他们的作品中多次提到这一点。因此法国人很会享受,也很会工作,因为他们深知自己“无权对社会无用”(伏尔泰语)。
结语
以上简单回顾,试图揭示文学与民族个性间的关联和互相作用。法国的悠久历史、灿烂文明促成了丰富多彩的法国文学;反过来,法国文学也给法兰西民族个性打下鲜明烙印。“有什么样的文学就有什么样的民族”,这么说可能不太妥当,但“文学是人学”这句老话看来还没有过时,法国文学可以成为我们了解法国民族性格的途径之一,这种了解在中法建交50周年之际变得尤为必要。
(本文为作者在上海市社联举办的第13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