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上海口岸已连续查获多起违法出口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盒、护目镜等防疫物资案例,上海海关缉私部门分别予以立案调查。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查验货物。
21日,上海海关通报三起防疫物资出口违规案例。
第一起案例为出口货物夹带医疗物资口罩未申报案。4月6日,重庆一家进出口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浴帽等两类商品。经查验,海关关员发现实际出口商品多达70余种,其中夹带医疗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1350只、KN95过滤式防护口罩41180只、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50000只,涉嫌未向海关如实申报,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展示,一家企业以商业快件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用于大便隐血诊断的试纸,实际货物为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第二起案例为出口医用口罩申报为非医用口罩案。4月6日,福建一家公司委托上海某货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非医用防护口罩50万只。经查验,实际货物为医用防护口罩。当事人采取纸条粘贴的方式,遮盖产品外包装上的“医用”字样,涉嫌伪报品名,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展示一家企业以商业快件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用于大便隐血诊断的试纸,实际货物为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第三起案例为上海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伪报品名出口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案。4月3日,这家企业以商业快件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用于大便隐血诊断的试纸32千克。经查验,发现这批货物实际为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2000个。当事人未经国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快件内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4月10日,海关总署公告第53号发布施行,进一步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作者:新华社
编辑:王梓含
责任编辑:王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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