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视组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5月27日对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了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6月29日,市委第十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部署动真碰硬抓实抓好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认为,市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系统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工作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相继召开了党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进行整改动员和任务部署,强调要把加强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危害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真正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所有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一把手”开始,都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研究分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强化主体意识,成立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巡视反馈的四方面的问题认真分析、逐条对照,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把整改任务分解为4个方面15个问题32项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加部门和完成时限。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
(三)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始终把突出问题整改放在重要位置,要求整改务必严格、整改务必见效。同时,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以制度机制来巩固和保障整改成果。截至8月底,对15个问题的整改,已制定整改措施70条,已完成整改措施22条。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及直属单位制定相关制度规定11项,修订5项,正在制定、修订的制度规定有25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执纪问责,严格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1.针对履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职责中,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措施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原沪建交﹝2012﹞6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进行调整和完善,将原有的由委科技委组织评审制度调整为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评审机构开展评审活动。研究制定《上海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活动指导办法》和《上海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工作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以加强对论证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落实招标代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扩大跨部门共享信息的范围和深度,建立注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评价系统,积极推进“三价公开”制度,重点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三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出台《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扩大专家招聘范围,降低少数专家过高抽取率。开发评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评标专家诚信管理。四是建立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发挥咨询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专业培训。五是加强招投标监管综合协调工作,完善区县综合评价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快速查处隐蔽的违规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工作的干扰和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的机会。加快在全市统一监管操作步骤和口径,制定出台《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要点》,扩大社会监督员队伍。
2.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个别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科技委办公室定位,坚持事企分开的管理原则与发展方向,将科技委办公室从公益二类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面理顺事企关系,分两阶段实施事企脱钩,推动事业和企业脱钩,相关人、财、物全部实行独立的运行管理。二是研究谋划科技委办公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政班子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安排,继续做好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班子运行情况的定期分析与综合评估。三是制订《关于加强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干部交流工作的试行办法》,作为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和依据。
3.针对个别单位存在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问题,科技委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单位固定资产变更或维修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单位重大事项听取单位法律顾问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先后召开了与装修、采购事项有关的党委扩大会议(党政会议)数十次,防范包括所属企业在内的大额资金不按规定使用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4.针对兼职取酬问题,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自查清退工作,涉及人员已停止兼职取酬,并正按照规定清退违规收入。
5.针对对大额资金的风险防控缺乏有效措施问题,拟订科技委办公室与相关公司之间因委托事实而形成的购买服务的定价方案,规范财务核算体系。研究制定《上海市市级城市维护项目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市级城市维护项目评审短名单。每三年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综合评定并择优选择3家咨询评估机构,并与之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按序委派具体项目的评估咨询业务,明确咨询评估内容、要求、完成时限和费用。
(二)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整治“四风”顽疾
1.针对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问题,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督促相关单位收回已发放会员单位的卡,并指导制定制度规定,明确禁止发放各类消费卡、消费券。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2.针对个别协会违规组团出国考察问题,督促相关协会即知即改,个人退出全部费用。涉及违纪的,将严肃作出处理。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及本市关于协会因公出国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配套规定。
3.针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建立了“一事一报”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了“七个不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依纪给予党纪处分。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下属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并将依纪作出处理。根据要求,对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梳理,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4.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奢靡之风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及所属企业落实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规范采购事项,实现日常采购事项办理流程的制度化、常态化,重要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当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党委管党治党意识和班子合力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在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岗位职责无遗漏、重要业务事项全过程,努力构建全面覆盖、流程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进一步梳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查漏补缺,充实项目。组织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机关各处室填写签订了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汇总形成了31项责任项目。三是相关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本年度重点责任项目,完善“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制作重要工作事项操作流程及廉政风险分布图以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2.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审计信息及时沟通机制。研究制定了《市纪委驻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纪检组行使监督权限具体操作办法(试行)》,将纪检工作要求纳入审计内容,对于审计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监督被审计部门落实整改。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查信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查信办案。构建查信办案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查信办案保障机制。四是每季度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或专题会议,加强沟通指导。运用案件协助审理、案件办理质量检查、信访件办理质量检查、日常指导等途径,加强对下属单位查信办案工作的指导、审核和把关。驻委纪检组深入各驻在部门,了解沟通实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针对大额资金存放管理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问题,市公积金中心成立了资金及投资创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积金大额资金安排和运用,资金计划管理、流动性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收益定价管理的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等,交主任办公会议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2.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岗位条件设置。根据关联、知情、熟悉的原则,扩大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同时,结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市委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程序的意见(试行)》,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完善。
3.针对执行干部退休、考核制度不够严格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重申委管干部到龄退休的通知》,重申干部到龄免职退休的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检查。责成相关单位专题研究整改个别干部违反考核规定的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及合并巡视单位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对整改工作的要求,继续抓住巡视整改的重要契机,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锲而不舍地抓好尚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抓好重点事项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中廉政风险的监管责任。全面梳理建筑市场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全方位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进一步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配齐配强下属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的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查实的要严肃追责。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一岗双责”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3124
电子信箱:jianshedw@sina.com
来信请寄: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810室(邮编:200003信封上注明“对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