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员”挂牌。陈逸君 摄
最新版本的结婚证则于2004 年由民政部统一监制,枣红色、烫金字,采用安全防伪水印币纸, 证书上的内容仅包括双方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合影2寸照片,崇尚简洁。
“婚书”里的法律效力
对于结婚证书的法律效力可追溯到唐代,当时有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女方毁约而没有许婚他人,官府杖责女方家长六十大板,依然维护原来婚约;如解除婚约并别许他人的,女方家长杖责一百,维护前一个婚约的效力;如果女方毁约并另嫁他人,女方家长服一年半劳役,如果此时原婚约的男方仍愿娶女方,女方必须履行原先婚约。如果男方毁约则提请官府,放弃聘礼。”
显然婚书一旦缔结便不可随意毁约,如若毁约,女方所受责罚要比男方重得多,清晰反映出古时男女的不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