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唐玮婕)证监会昨天宣布,因欣泰电气的欺诈上市行为,对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且不能恢复上市。这意味着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即将诞生。作为欣泰电气IPO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也“吃到”了5700万元的罚单,并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突破诚信底线,无视法律权威,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对这类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
目前,证监会已经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欣泰电气首发上市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向兴业证券和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展开调查。
根据证监会发布实施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张晓军指出,启动退市程序后,证监会仍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主体,侵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一是对欺诈发行相关责任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并关注相关股东在欣泰电气立案后减持股份行为的合规性。二是欣泰电气无法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承诺,针对这种不诚信行为,将采取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和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对不履行承诺行为将依法处理。三是加强对欣泰电气的监管。督促欣泰电气管理层履行勤勉忠实义务,确保欣泰电气正常生产经营,对首发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监控。
此外,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正在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目前,已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